一家公司吹牛自夸,同行能告他不正当竞争吗?
以前一些法院认为这种夸张宣传属于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会判决赔偿。但是,从今年三月开始,即便同行在吹牛,也就是进行虚假宣传,也不能随便起诉要求赔偿了。
其实,这个问题很好理解。如果一个公司吹牛了,同行其他公司都来告他赔偿,他肯定就被薅死了。所以,只有针对一个具体的公司进行了不正当竞争,造成损失了,这个公司才能起诉要求赔偿。因此,今年三月新修改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司法解释专门规定,大体的意思是,如果你认为同行进行虚假宣传损害你的利益了,你要拿出给你造成实际损失的证据,否则就不赔偿。老马认为新增加这个规定是很合理的,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