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驾驶人最基本的常识,然而在10月26日这天,有一男子不仅醉酒开车,而且还2次肇事逃逸......目前,这名肇事嫌疑人被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22中队查处。
10月26日下午3时许,交警大队122中队接到吴先生报警称:其车辆被撞,对方司机逃逸。接警后,该中队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在出警返回途中,民警余海敏锐的发现一台正在行驶的红色小车形迹可疑,车身都是碰撞痕迹,可能就是那辆肇事逃逸的车辆,随即将其拦停。在检查时,发现红色小车驾驶人刘某满身酒味,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刘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民警调查后发现,肇事车辆驾驶人刘某在饮酒后,驾驶车辆逆向行驶至城南路与青山路交叉口处,与一辆左转弯的公交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随即逃离事故现场。随后,刘某继续驾驶车辆行驶至工业大道路段又与吴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刘某再次逃离事故现场,继续行驶至城南路与天鹅路交叉口红绿灯处被该大队122中队民警查获。
10月28日,受害人吴某将一面印有“破案神速 忠诚卫士”的锦旗送到民警余海手中,对民警快速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予以好评。
警方提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驾车不是儿戏,酒后别当司机!
来源:岳阳县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