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战俘作为交战国被己方俘获的敌人,自然没有好果子吃,以至于白起挥手之间坑杀赵国45万降兵,“乃挟诈而尽坑杀之……赵人大震。”
但是战俘也是一条条鲜活的声明,只是因为立场不同而惨遭毒手,实在不符合当今社会的人道主义,于是在1949年缔结的《日内瓦公约:关于战俘待遇》中,曾对战俘的处置做过明确规定:
拘留国应对战俘负责,并给予人道待遇和保护;战俘的住宿、饮食及卫生医疗照顾等应得到保障;不得命令战俘从事危险性和屈辱性的劳动;战事停止后,应立即释放或遣返战俘,不得迟延……
该公约中对于战俘所拥有的权利表述的十分详尽,我们暂且挑选出几条具有代表性的条令,供大家赏阅。
说的通俗易懂点,战俘虽然是敌人,但当他们放下武器投降的那一刻,任何人都不能对他们使用暴力手段,而且拘留国还应给予他们充分的保护,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在战争结束之后要立即把他们送回自己的国家。
如此好吃好喝好招待,肯定有人会问,那是不是任何一名士兵在战场上举旗投降,都能受到如此人道的待遇?
理论上是这样的,但在当今世界上有一个兵种,他们并不在《日内瓦公约》的保护范围之内,就算放下武器,仍然有可能受到虐待。
雇佣兵和其他兵种不同,他们只是为了金钱参与战争,不论是哪个国家,只要出到合适的价钱,就肯抛头颅洒热血地卖命。在其他兵种的眼中,战争意味着牺牲死亡,而在雇佣兵的心目中,战争等同于赚钱谋生。
正是因为雇佣兵对战争如此狂热,导致《日内瓦公约》将他们踢出了保护范围:
外国雇佣兵不应享有作为战斗员或成为战俘的权利。
既然舅舅不疼、姥姥不爱,雇佣兵们就要自己想办法,成立专门的训练机构,最大可能地提升自己的生存本领,免得最后落入敌手受到虐待。
在美国就有不少人打着“加强野外求生技能”的幌子训练雇佣兵,其中的教员大多是一些退伍老兵,他们凭借自己多年的战场经验制定出一套完整的训练课程,用几近残忍的手段去摧残学员的身体和精神,往往很多怀揣发财梦的人进入其中,接受不到一个月时间的训练之后便痛苦地退出。
曾经一名记者几经周转才有幸进入训练营,所见所闻令他难以置信。有些学员被吊在架子上拷打,还有一些面容憔悴、已经三天没有合眼……
战争是残酷的,稍有不慎就会丢掉性命,而且雇佣兵作为不受国际保护的特殊兵种,训练起来自然要更加严苛。他们的身影遍布南美、中东、非洲各地,哪里有战争、哪里有利益,他们就会出现在哪里。
然而凡事都有例外,世界上有一支雇佣兵团是受到《日内瓦公约》保护,享受战俘待遇的,他们就是法国外籍兵团。因为他们拥有正规军的编制,而像美国黑水公司这样的军事任务承包商是没有这种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