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自行车无牌被罚,交警和官方说法矛盾,自己犯的错让百姓跑断腿?
谁犯错,谁负责,谁跑断腿,这样的处理方式方法,才显得公平公正,才能够让人信服。
可如今,有些事情却似乎变得味道。
作为执法者,却屡屡“执法不懂法”,这不仅让百姓难受,更让人质疑管理者是否具备基本的管理素质?
难道就像这两天发生的开鲁县某干部不让百姓种粮时的说法:
“我管你什么法?上面让我敛钱我就敛钱!”
这样的干部态度,这样的管理方式,老百姓怎么能心服口服?
近日,南京的一位市民发帖表示,自己因为自行车没有拍照,竟然被交警给处罚了。
而且面对自己的质疑,交警竟然还振振有词:
“什么车上路不上牌?”
看似合理,却难以让人认同,更关键的是,还没有法律根据,与官方的说法矛盾。
而且,这事儿到头来还需要市民自己去跑腿支持,这样的情况,确实很让人为难,憋一肚子火气也是难免的。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呢?
4月9日,南京市的一位市民骑自行车上路,因为逆行被交警拦停。
骑自行车逆行,这事儿倒是也能够理解,毕竟骑着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很容易影响对面通行,甚至闹出车祸,危险性很大。各地的法律法规也都对此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基本上是不允许骑自行车逆行的。
对于其逆行的行为,执勤交警表示,“非机动车逆行过路口时要下车推行。”鉴于这位市民是首次违法,故对此进行警告处罚。
本以为事情到此就结束了,可没想到,交警却又表示要查看牌照,结果发现自行车上没有牌照。于是对王先生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
王先生有些不解,“自行车也要上牌?”
交警则回复称:“什么车上路不要牌照,连共享单车都打了钢印。”
似乎交警说的也没什么毛病,可王先生心里总是感觉不舒服,也觉得有些不对劲,于是在23日发帖吐槽此事,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
事情发酵后,有记者联系交管热线,工作人员的说法,却和交警的说法完全相反。
“去年已经接到通知,自行车无需上牌,市民如对罚款有异议,还需要与相应的交警大队联系。”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南京交管局第一大队,而对方则表示:
“如对处罚有异议,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可以说,执勤交警的说法和交管部门的说法是截然相反的,可以看到,按照规定,自行车是不需要牌照的,既然不需要上牌,那么,关于没牌照的处罚就显然是错误的。
这说明了,该执勤交警不太懂交通法,对法律法规不熟悉。
而交警大队的说法,却显得轻飘飘的,没有承认错误,也没有给出解释。
其实大家都明白,犯错这种事儿,是常有的,即便是交警或其他任何人,都不可避免地犯错。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交警犯错,也并非不可原谅,并非不可改正。
但交警犯了错,却让市民去走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路子,这显然有些为难人。
在我们国家,“民告官”,或者说“对官方不服气”,想要走法律的路子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条路太难走了。
一件小事儿,只要走了这条路,就很有可能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拉锯战,对于交警部门来说,有专门人员处理,拿着百姓的纳税钱,不用担心此事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可对于百姓来说,自己还要赚钱养家糊口,谁有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为这件小事儿拉扯?精力上划不来,钱上划不来,所以大家一般都宁愿吃哑巴亏,也不愿意走这条路。
说到底,这种形式的复议或诉讼,明显让百姓很为难。
让百姓不舒服,不便捷,不顺利的处理事情的方式和方法,一定是错误的,毕竟无论是从以人为本上来说,还是从为人民服务上来讲,为百姓提供一个方便快捷的处理事情的方式,是执法者和管理者应该做的基本事情。
如今大家都不愿意走这条路,这说明这条路一定是有问题的。
有问题,就要改正,这样百姓才能够满意。
至于交警犯错,也应该道歉,道歉并不丢人,而是让执法者更谨慎地执法,是为了维护执法者的尊严和权威。
若是明知犯错而不积极处理,倒是让百姓看轻了。
好在24日的时候,当地交警部门已经承认自己的错误,退回罚款,处罚的撤销程序也正在进行。该部门表示,处罚错误是因为执勤交警没有及时掌握最新法规。
如此看来,交警部门的行动还是很快的,这一点,值得赞扬。
其实,对于执法者,大家都既希望执法者能够公平公正执法,同时,也不会太苛求执法者事无巨细,不能犯错。
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执法者犯错,也属于正常,从民众的角度来说,只要执法者能够具有相应的态度,积极改正,大家一般不会太吹毛求疵的。
最后要说的是,一个人犯错不难,但改正很难。
而南京交警做到了这一点,这才是最让百姓高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