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难了!东莞一员工抱怨周末没有加班费,反被公司通报降薪4000

娱音儿可乐猫 2025-04-21 13:59:47

自愿加班屡禁不止?

甚至还要写在劳动合同内?

到底是真自愿还是假自愿,抱怨一句就要降薪百分之五十?

打工人的权益为何始终无法落实,上班难道就是“卖给公司”?

近日,一则关于“东莞某企业员工因抱怨没有加班费被降薪4000元”的网帖引发广泛关注。

据爆料,该员工因私下向客户提及公司未支付加班费。

被公司以“损害企业形象”为由通报批评并大幅降薪。

事件曝光后,不少网友直呼这也有点太猖狂了。

简直就是把打工人的权益放在地上践踏,丝毫不留余地啊。

据网友发布的内容显示,东莞某电子制造企业员工张某(化名)在与客户沟通时。

无意中提到“最近加班太多,但公司没给加班费”。

该言论被客户反馈至公司管理层后,张某次日便收到人事部门通知。

根据通告可以看出事情发生的大概原因。

即2025年4月13日(周日)本为正常休息日,因客户生产需要,需公司协调安排员工加班一天。

于是该员工在场和客户谈论的时候提到了自己上班是没有加班费的。

于是公司认为这一言辞和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形象。

并因此称其“违反公司纪律,散布不实信息”,对其处以全公司通报批评。

并将月薪从8500元直接降至4500元,降幅近50%。

看起来公司也是知道,加班没有加班工资是一件很影响公司形象的事。

但是自己可以这样做,却不允许员工吐槽抱怨,否则就要“大刑处置”。

甚至作出了看起来更加影响公司形象的决策,给该员工降薪百分之五十。

不知道如今这件事散播出去,是不是需要扣除员工另外百分之五十的薪资。

或者干脆“自费上班”,给公司一部分赔偿用来弥补公司的“形象受损”可能更加合理一些。

随后公司在通告中表示:

1、本月降薪4000元,后续工作中如果工作态度有所改善可以恢复。

2.需写承诺书,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严以律己,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

绝不做有损公司利益的事情,承诺书需于周二中午12点前放在杨总办公桌上。”

还真是恩威并施,虽然扣除了四千元,但是还给了员工一个悔改的机会。

毕竟“后续工作中如果工作态度有所改善可以恢复。”

至于怎么算态度改善可能就要见仁见智了。

只是让人感慨的还是公司的权利实在是太大,现在可以因为员工吐槽一句就降薪百分之五十。

之后是不是就可以用员工的穿着邋遢随意加减薪资?

亦或者说,员工左脚进门不符合公司的风气予以开除?

公司如果都有这个魄力,大厂就不需要辛辛苦苦和公司谈什么N+1了。

直接降薪百分之九十九不就可以了吗。

“我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

张某在后续爆料中表示,公司长期要求员工加班,但从未支付加班费。

甚至将“自愿加班”写入劳动合同补充条款。

多名该公司员工向记者匿名证实了这一情况,称“每月加班超100小时是常态,但没人敢公开提”。

本来以为“自愿上班”是大家太爱工作,现在才发现实在是逼不得已。

毕竟不想自愿加班,就要降薪百分之五十。

这还真是把握住了打工人的命根子。

随后有相关的记者联系涉事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王某。

他回应称张某的言论“误导客户,损害公司商誉”,且“违反员工手册中的保密协议”。

毕竟加班没有加班费这种事情还是需要保密的。

只能说这个公司还真是,虽然不干人事,但是把面子看的很重。

王某强调,降薪是“基于岗位调整的合法行为”,并否认存在强制加班

:“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加班均需员工自愿申请。”

然而,记者获取的该公司2023年考勤记录显示。

多数员工每月加班时长在80-120小时之间。

远超《劳动法》规定的每月36小时上限。

此外,员工提供的劳动合同中,“自愿放弃加班费”条款用小字标注”。

律师指出此类条款涉嫌无效。

甚至不少网友表示,企业在乎形象当然是好事。

但是为什么只堵别人的嘴,却不肯做出来真正提升企业形象的事情呢?

虽然解决人的确看起来比发钱容易一些。

有相关的律师指出——按照《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

工作日加班需支付1.5倍工资,休息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

“即使合同约定‘自愿放弃’,该条款也因违法而无效。”

毕竟有些事不合法,自然也就不可能“合理”。

同时,“企业单方面降薪需与员工协商一致,或证明员工严重失职。”

陈亮律师指出,若仅因员工抱怨便降薪。

涉嫌构成《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中的“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者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与此同时每月超36小时部分应属违法,劳动监察部门可对企业处以警告、罚款。

截至发稿,东莞市人社局已对涉事企业启动调查。

该局信访科工作人员表示,若查实违法加班或恶意降薪,将责令企业整改并补发薪酬。

张某亦表示正在律师协助下准备仲裁材料。

从“996是福报”到“00后整顿职场”,加班文化屡遭诟病却难以根治。

这其中,多少企业形成了路径依赖的习惯,和为所欲为的作风。

这次的事件,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个别行为。

而是从一句普通员工的抱怨揭开部分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一贯作为。

尽管法律条款清晰,但现实中维权并非易事。

东莞某制造业员工刘先生告诉记者:“去投诉可能丢工作,仲裁周期长,很多人只能忍。”

东莞市人社局数据显示,2023年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

仅23%由基层员工主动发起,超60%以调解结案,劳动者实际获赔金额多低于诉求。

公益组织“打工者之家”负责人吴敏称,许多企业通过“自愿加班书”“弹性考勤”等手段规避责任。

“员工需保存考勤记录、工资条、沟通记录等证据,但多数人缺乏意识。”

但客观来看,如今和过往的营商环境已经大不一样,“你不干有的是人干”的时代已经逐渐落幕。

当人口红利消退,企业若仍依赖压榨人力维系利润,终将面临法律与人才的双重反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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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21 15:23

    很多时候不能说实话

娱音儿可乐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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