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与身份资格不符
1.年龄未达标:申请人年龄未满60周岁,不满足长护险申请的基本年龄条件。
2.身份不符:申请人非上海市户籍居民,或在上海市工作、生活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未满3年,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医保参保及养老金领取状态不符合要求
1.医保参保状态异常:申请人未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医保待遇中断、失效,导致无法享受长护险待遇。
2.未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对于参加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若未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则无法申请长护险。
三、失能程度评估未达标
1.失能程度不足:申请人经过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未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不符合长护险的申请条件。
四、健康状况及病史限制
1.患有危重疾病:申请人患有急需治疗的各种危重疾病,且病情不稳定,不适合接受长护险提供的长期护理服务。
2.重度精神类疾病:申请人患有重度精神类疾病,可能需要特殊的精神卫生服务,而非长护险提供的护理服务。
3.评估周期限制:申请人距上次长护评估不通过结果作出之日起不足半年,且病情及日常生活活动能力无明显变化,不符合再次申请的条件。
五、费用支付范围限制
1.工伤保险覆盖:申请人的护理服务费用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属于长护险的支付范围。
2.境外费用:申请人在境外发生的护理服务费用,长护险不予支付。
六、其他特殊情况
1.收入超过限制:申请人的月人均收入超过上海市月人均工资的3倍(即月收入超过17490元),不符合长护险的收入条件。
2.患有特定疾病:申请人患有精神疾病、传染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可能影响其申请长护险的资格。
上海市老年人在申请长护险时,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申请条件,避免因不符合上述要求而无法申请。同时,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服务的持续优化,建议申请人及时关注相关政策变化,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