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
1.具有闵行区户籍的老年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
• 低收入家庭老年人;
• 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
• 照护二级至六级且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困难对象;
• 上述对象中无子女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
(二)补贴标准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每人每月1110元;
2.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每人每月888元;
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每人每月555元;
4.上述对象中无子女或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在上述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0%;
5.照护二级至四级且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困难对象(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740元;
6.照护五级至六级且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困难对象(低收入家庭):每人每月444元。
二、申领方法
(一)准备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参保人员社保卡/医保卡;
2.低保/低收入证明;
3.养老金收入证明;
4.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报告。
(二)提交申请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就近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2.也可以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履行相应委托手续。
(三)审核流程
1.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受理申请并进行信息录入;
2.对于非低保、低收入家庭的申请人,需在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委托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进行经济状况核对;
3.核对机构在接受委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获取经济状况最终结果和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结果后的2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结果通知与补贴发放
1.审核确认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发放《准予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通知书》;
2.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发放《不予确认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通知书》,并书面告知不予确认的理由和依据;
3.补贴将通过指定的方式发放给申请人,用于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用。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经济状况核对和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2.补贴政策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3.在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以咨询当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
4.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用,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