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养卡”,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在透支消费无钱还款后,行为人以先为持卡人垫付当期信用卡账单,再虚构交易通过POS机虚假刷卡消费,从持卡人信用卡上违规套取其所垫付金额及手续费的一种营利手段。“养卡”行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套现行为。
案情回顾
张某在经营商贸行期间,私下经营代还信用卡业务,帮助他人偿还信用卡的透支资金后,再利用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将信用卡内额度刷出进行“养卡”,并收取佣金。2020年至2021年3月期间,其“养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9039815.88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6000元,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案发后,张某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
老河口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以虚构交易方式向指定付款方支付货币资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张某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信用卡作为一种非现金交易付款的方式,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随着信用卡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利用POS机虚构交易进行套现,从而催生了“养卡”人,该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以此牟利属于非法经营。
对于养卡人而言,养卡行为本身属于违法犯罪,对于持卡人而言,在找人帮忙养卡时,需要向对方提供信用卡及个人信息,也存在安全隐患。总之,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正确的消费习惯,尤其是对待信用卡消费,理性才是正理。
来源: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陈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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