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扶汐染
编辑|扶汐染
前言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婚姻最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和年龄相仿。
但对于遇到真爱的人来说,年龄只是一个数字,只要彼此相爱就已足够。
来自重庆的刘先生就是这样一位人,在20岁的时候和36岁的已婚女友在一起,两人奋斗大半辈子买车又买房,结果刘先生却在31后被扫地出门。
最后就连女友的葬礼都没参加,如今只能站在已经被过户给他人的房子下,独自哀怨。
事件经过
1994年,20岁的刘先生和年长16岁的万女士相识。
当时,万女士表示自己和丈夫感情破裂,双方都已经找到了合适的新伴侣,
只是碍于家庭阻碍没办法办理离婚手续。
之后两人便开始了同居生活,这一生活就是31年。
两人共同生活期间一起努力,将餐馆、茶楼都经营的有声有色,攒下了不少财产。
后来两人就用这些钱购置了车子和房子,还都登记在万女士的名下。
情真意切的刘先生并没有多想,毕竟两人已经在一起生活多年,犹如真正的夫妻一般。
然而,这一切随着万女士的得病全部粉碎。
1月27日,已经67岁的万女士突发脑溢血,离开了人世,没有留下任何遗言。
万女士过世后,刘先生突然发现两人一起购买的两辆汽车被万女士儿子唐先生给卖掉。
除此之外,房子也被过户在了他的名下。
之后,唐先生还下达了逐客令,要求刘先生搬离现在居住的安置房。
对于这一切的发生让刘先生有点难以接受,毕竟两人已经共同生活多年。
自己辛苦了大半辈子攒下的财产,如今却要平白无故的让给她人,觉得很不公平。
哪怕两人在一起多年,可是唯独少了一纸婚书的约束,就很难说。
事情发生的猝不及防,刘先生也咨询关于财产分配的专业律师,想要为自己争取回来些财产。
由于两人的同居关系本身就是合规合法的事情,也违背的道德伦常。
万女士在没有结束上段婚姻,就擅自与其他异性建立恋爱关系,还过起长达31年的同居生活,已经涉嫌了重婚。
随着万女士的离去,刘先生对于遗产处置问题有异议,就需要自证了。
不然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些资产易主,自己当牛做马几十年最后落了一场空。
现在刘先生已经开始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至于究竟能拿回来多少,目前还不确定,只能看证据等结果了。
相似案件
其实在社会上发生类似的案件并不在少数,有人婚姻破裂无法继续经营。
可是迫于家庭压力的原因,选择婚内单身生活,寻找合适的对象开始新的生活。
去年在江苏南通就曾发生一件类似的案例。
51岁老伯离婚后和认识了一位大妈,两人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过起了同居生活。
同居第二年,老伯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不过房产证上只写了自己的名字,没有加上大妈的。
对于老伯而言,可是也是防患于未然,也可能是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殊不知,这个决定也为之后埋下了安全隐患。
同居第三年,老伯突然被确诊患上尿毒症,疾病的缠绕让他痛苦。
大妈并没有因为他身患重病而抛弃他,反而在他身边数十年如一日的贴心照顾着。
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人的感情也越来越稳固,已经成为彼此心里不可或缺的亲人一般。
在同居13年的时候,老伯病情突然加重,不久就离开了人世,独留大妈一个人伤心不已。
对于大妈而言,两人共同居住的方式是唯一的希望,也是唯一的寄托。
里面承载着两人过往的甜蜜点滴,所以对她来说这套房子显得弥足珍贵。
没想到的是,随着大伯的去世,大伯的儿子突然过来要求大妈搬离这套房子,觉得她没有任何身份可以居住在这里。
面对这样的强硬要求大妈自然不会同意,毕竟自己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多年。
也对他的爸爸,付出了很多精力和财力。
就在双方意见相左僵持不下的时候,老伯的儿子一怒之下将大妈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老伯的儿子强势表态,这套房子是自己父亲生前购买,按照相关继承权,自己身为儿子理应也是合法继承人,有权要求大妈搬离这里。
大妈表示,她和老伯在一起风雨同舟共同生活了十几年,还陪伴他度过了人生最艰难的时刻, 这套房子应该作为她付出所有的回报,自己理应有居住权。
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大妈没有和老伯领结婚证才会这么被动。
同样的事情还发生在海宁一对同居25年的情侣身上,不过他们产生分歧的不是因为房产,而是一辆摩托车。
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摩托车,可是在分手的时候。
因为摩托车最终归属谁而产生分歧,最终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据了解,该女子和男友张某在1998年,按照农村老家风俗举办了婚礼,之后便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生活。
同居期间,两人共同孕育了一个男孩和两个女孩。
在2023年期间,两人一起出资购买一辆价值3000元的爱玛电动二手摩托车。
登记在男友张某的名下,这个车子也是陈某使用的最多。
没过多久两人就开始频繁发生矛盾,最终决定分开。
在分配两人共有财产的时候,陈某认为,这两摩托车自己使用次数最多,理应给自己。
但是女方却不同意,因此陈某便把女友告上法庭,想要通过这样的方式拿到车辆的永久使用权。
没想到一辆摩托车竟然会让曾经相爱的两人对薄公堂,把之前的感情全都抛之脑后。
这两件事情无疑给人们一个警醒,无论恋爱期间感情有多么的稳定,当决定在一起生活的时候还是要选择合规合法的方式。
不仅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和安全,也可以因此避免很多因为财产分配衍生的不必言麻烦。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2025.3.17——《男子与大16岁女友同居31年,女方离世后被其子赶出家门,人财两空》
光明网2024.5.30——《一对情侣同居25年后分手,起诉争夺摩托车所有权》
吉林之声2024.6.24——《【解读民法典】同居十年照料男方送终后,被男方儿子要求搬离房屋。女方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