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
2020 年 7 月,委托人的配偶在保险公司购置了两份保险。其一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期限从 2020 年 8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 日;其二是《驾乘无忧特惠版保险》,同样的保险期限,其保障内容涵盖:
1. 驾驶或乘坐被保险车辆意外伤害身故、残疾,保额达 50 万元/座;
2. 驾驶或乘坐被保险车辆意外伤害医疗,保额 5 万元/座;
3. 驾驶或乘坐被保险车辆意外伤害住院津贴,200 元/天/座;
4. 全民节日驾驶或乘坐被保险车辆意外伤害事故、残疾,50 万元/座。
到了 2021 年 7 月,委托人乘坐被保险车辆时,因身体不适将大部分身体探出窗外呕吐,不幸头部与中心隔离护栏碰撞,致使车辆损坏且自身受伤。事故发生后,委托人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入院诊断为多处损伤、开放性脑挫伤以及脑室出血。出院后,委托人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然而,保险公司却以“本次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为由拒绝赔付。
二、保险拒赔
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原因是委托人乘坐汽车时将身体大部分探出车窗外,认为此行为导致事故发生,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三、委托开尔
委托人在走投无路、悲痛万分之际找到我们。我们所的律师团队积极应对,多次与法院进行深入且专业的沟通,并广泛查询相关判例,全力寻找案件的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成功帮助委托人快速拿到了理赔款,为这个陷入阴霾的家庭重新撑起了一片保障的天空,使其获得了应有的家庭保障资金,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也让委托人在困境中感受到了法律维权的力量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