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法院:初冬寒风起,执行暖民心

凤鸣申城 2024-12-06 15:16:49

气温骤降,寒风袭人。12月5日清晨6点30分,息县人民法院再次吹响执行“集结号”,常态化开展第31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对涉民生、小标的及终本出清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攻坚,精准发力、重点突破。

行动开始前,执行局负责人祁昱森做了动员讲话,要求全体干警连续作战、顽强拼搏,坚持集中执行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等失信行为,用实际行动兑现胜诉人的合法权益。一声令下,执行干警冲破寒意,以雷霆之势奔赴执行现场。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樊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4年3月23日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13200元。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将双方召集在一起进行和解,双方成功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樊某每月偿还申请执行人杨某1000元,直至欠款还完,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行动开始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就和解协议约定内容对被执行人当面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告知如不履行和解协议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最终被执行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将剩余欠款当场履行完毕。

申请人潘某与被执行人胡某、韩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息县法院判决,胡某、韩某应赔偿潘某各项损失350000余元。后申请人潘某拿着生效判决书向被执行人胡某追要款项,却屡遭拒绝,无奈之下向息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胡某总是满嘴答应着尽快付款,却耍起“小聪明”,从每次“少还一些”逐渐到后期干脆“爽约不还”。集中行动中,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胡某住所,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执行干警明确告知胡某若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应尽义务,将对其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听到可能会被拘留,胡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随即筹款15000元交到法院账户,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临走前,执行干警再次提醒被执行人胡某如果不按期履行和解协议,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将释法说理与强制措施相结合,对于态度好、积极配合的被执行人,干警们耐心地释法说理,引导并督促其履行义务;对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对长期在外、去向不明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告知其家人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引导其规劝被执行人尽早履行义务。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0余人次,警车5辆,拘传被执行人10人,拘留2人,达成和解3件,执行完毕7件,执行到位金额36万余元。

“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下一步,息县法院将持续聚焦“小标的”,服务“大民生”,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亮剑,积极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推动生效裁判执行到位,确保执行工作见真招、有实效,努力把人民群众的“需求账单”转变为“幸福清单”。(金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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