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被罚

企业招标通 2024-01-22 17:19:31

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被处罚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对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暂扣该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建罚字[2023]第19号,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在六安市解放南路改造工程“2021.07.28”燃气管道泄露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中,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行为。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对合肥市公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该处罚决定自2023年1月17日起生效,公示截止期为2026年1月17日。

此次处罚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得到落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提醒其他施工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0 阅读:272

企业招标通

简介:传播信用文化 关注企业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