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楼市新政“四连发”,上海、广州、深圳已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北京知道 2024-09-30 12:30:15

9月29日晚,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发布四条重磅新政,包括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

在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方面,央行指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发布倡议,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各商业银行将发布有关公告和批量调整细则,统一调降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并尽可能为借款人提供便利。

同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在优化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方面,对于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的比例从贷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此外,央行决定延长部分房地产金融政策期限。其中,《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22〕254号)中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的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的通知》(银办发〔2024〕8号)中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目前,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已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上海:取消普宅标准,外地人外环外购房社保年限降至1年 上海楼市新政落地。9月29日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涉及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优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住房税收政策等几方面。 在松绑限购方面,《通知》指出,对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同时,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 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 在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根据《通知》,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进一步减轻购房人房贷利息支出。 与此同时,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相应调整。 在调整住房税收政策方面,上海新政指出,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 更为重要的是,上海取消了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广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购,非户籍居民家庭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通知,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广州此前的限购政策是,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不含江高镇、太和镇、人和镇、钟落潭镇)、南沙等区为住房限购区域,在限购区域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限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能提供购房之日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在限购区域分别限购2套和1套住房(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 深圳:取消限售,部分区域外地人购房无需提供社保证明 继上海、广州之后,深圳也发布楼市新政。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涉及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优化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六方面内容。 在限购政策调整方面,《通知》指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 在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购房方面,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在多子女家庭购房方面,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 同时,深圳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更为重要的是,深圳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此外,深圳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方面。《通知》显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购房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名下已有住房无按揭抵押登记或只有一套按揭抵押登记(含抵押合同备案信息),新购买的住房,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可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取消利率下限。

记者/段文平

编辑/刘茜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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