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6日,台湾艺人黄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案在台北地方法院进行二审审理。这场持续近九小时的庭审因被告方多次推翻供述、拒绝受害人诉求等争议情节,在司法程序结束后持续引发社会热议。
庭审焦点集中在受害人代理律师提出的两项民事诉求:其一为要求被告在主流媒体平台刊登道歉声明,其二为强制其出资2000万新台币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黄子佼方面对两项诉求均予拒绝,仅表示愿意通过非公开渠道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审理过程中出现多个争议细节。被告在质证阶段多次以"记忆模糊""年代久远"为由回避关键问题,面对2013年某段影像的元数据分析时,当庭改称"可能系他人使用设备下载"。此行为引发旁听席骚动,法官不得不三次维持法庭秩序。
据知情人士透露,本案关键证据链包含从被告电子设备中恢复的117个加密文件夹,其中21个被标注特殊符号的文件经解密后确认涉及未成年人。技术专家证言显示,这些文件通过特定暗网渠道获取,下载记录与被告网络活动轨迹高度吻合。
目前案件已进入量刑辩论阶段,检方坚持求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宣布将于4月9日召开第三次预备庭,届时将传唤关键证人出庭作证。本案最终判决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被视为检验台湾司法系统打击网络儿童性剥削犯罪决心的试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