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住建局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政策全面解读

哆啦A梦的杜 2025-04-01 15:21:24

一、评审对象

宝鸡市、县(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凡直接从事建筑工程科研、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技术咨询、施工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初、中级评审条件 的在岗人员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

2.出现过重大的过错;

按要求参加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要2021-2025年,连续5年的继续教育。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小时(其中:参加继续教面授课程不少于16小时)

三、工程师

(1)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①获得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②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③中专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2)申报人员在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应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含)以上;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含)以上;

1.取得助理工程师以后,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可用工作总结、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替代;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3.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程施工。

(一)评审表格类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

3、学历(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最高学历)证书及学历查询证明、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评审资料类

1、任现职以来完成的论文、著作、技术报告等。

2、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3、单位应出具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及公示情况证明。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或合格证书(原件)。

5、个人业务自传一式三份。

6、事业单位上报职报评审材料时,按照宝鸡市人社局新的岗位设置情况,填报《宝鸡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状况表》。

冠享杜老师提醒,报送材料需线下提交,资料都需要加盖公章,也是比较麻烦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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