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呼吁|实名举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丛林镇白龙湖村违建事件,恳请彻查!

夜郎小卒 2025-04-08 15:38:37

我是邹启彬,作为此次事件的直接利益相关人,现以公民身份实名举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丛林镇白龙湖村存在严重违建问题。经多方取证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如实反映,愿全力配合调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问题呈现

自发现该违建行为起,其恶劣影响便持续存在。截至我实名举报之日,违建行为已造成多方面严重后果。此户居民在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用地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将我家土地挖下去,扩宽后用于修建个人房屋。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土地权益,损害了我的合法财产。

更为严重的是,违建者还将我原有的排水管道用 水泥砂浆进行堵塞破坏。原本排水管道正常运行,能确保雨水等正常排出,如今管道内水无法正常排出,直接排放在公路上。长此以往,不仅会造成公路积水,影响交通出行安全,还极有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村委会就在违建旁边这一明显位置的情况下,村委会相关人员却工作不作为,未能及时阻止违建行为的发生。若村里能够履行职责,及时制止,便不会造成如今“木已成舟”的局面。

二、证据链强调

为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我附上多份有力证据。现场共拍摄了 3 张照片,这些照片清晰展示了违建建筑物的实际情况。照片能直观反映违建现状。照片内容显示,该建筑物外墙由砖块砌成,屋顶为金属材质,窗户装有铁栅栏,周围有植被和泥土。同时,图片上均用中文标注了“违建”二字,与文字描述相互印证。

此外,违建地点位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丛林镇白龙湖村村委会旁边,周边环境及建筑布局在照片中均有呈现,可作为该违建事件的有力佐证。

三、法理依据引用

此违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该居民未取得用地审批私自建房,明显与法律规定相悖。

同时,其堵塞我家排水管道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可能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四、诉求

此违建事件若放任不管,不仅会严重损害我的合法权益,破坏周边生态环境,更可能破坏整个乡村建设规划的公平性与严肃性,对整个地区的生态环境和乡村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此类事件已经引发周边群众的担忧与恐慌,大家纷纷对这种违法建设行为表示不满。

在此,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提级调查此案件,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同时,希望能在 7 日内受理该举报,并在 30 日内给予我书面答复。

本人深知实名举报之责任重大,所述内容完全属实,愿配合任何形式的调查取证。相信组织会秉持公正原则,期待此事能得到阳光透明的处理。此举报材料同步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及媒体监督平台,望能引起重视,还我一个公道。

联系电话:13983677848(24 小时畅通)

此致

举报人:邹启彬

2025年4月8日1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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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郎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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