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银行卡莫名进账83万又迅速转走,背后真相竟是……

月辉洒地念情长 2025-01-04 11:08:54

在这个网络诈骗手段层出不穷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在不经意间陷入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波。今天要给大家讲的,就是这样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故事。

江苏的一家公司,原本平静地进行着日常运营,却没想到被一场精心策划的网络诈骗搅得天翻地覆。

公司财务张某像往常一样处理着工作邮件,突然收到一封要求她加入年终盘点工作 QQ 群的邮件。张某没有多想,便加入了群聊。

群里的成员看起来都很“官方”,群主名称显示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还有一位是公司董事。

几句简单的对话后,“领导”黄某要求张某转账 83 万元到户名为周某的账户,并承诺这笔钱第二天就会返还。

张某出于对“领导”的信任,毫不犹豫地分两次完成了转账操作,还将银行付款回单发到了群里。

可谁能想到,当“领导”再次要求转账时,张某终于察觉到了不对劲,赶紧打电话核实,这才发现自己被骗得团团转。

然而,一切都已经太晚了,那笔 83 万元的巨款在到账后的短短半小时内,就被迅速分笔转走,账户里几乎被席卷一空,只剩下可怜的 16 元。

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湖南衡阳的周某。原来,周某在案发前半个月刚刚申请开户,而这笔钱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进了他的账户。

经过当地公安机关的介入,周某分多次退还了 14 万余元,但对于剩下的 68 万余元,他却一直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也迟迟不肯归还。

江苏某公司认为,自己与周某之间没有任何业务往来和经济瓜葛,周某得到这笔钱完全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纯粹属于不当得利。

无奈之下,公司只好将周某起诉到衡阳耒阳市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自己的损失。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明确指出,根据我国早在 200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银行账户及其银行卡必须由实名开户人合法使用,严禁出租、出借、转让。

如果违反这一规定,出借、转让、出租个人银行卡,不仅是违法行为,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这个案件中,周某作为案涉款项转入账户的实名制申请人,在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该账户存在其他实际使用人的情况下,法院认定该账户就是周某在自主使用。

周某没有任何合法的理由占有原告支付的 83 万元款项,理应将这笔钱全额返还。考虑到周某已经退还了 14 万余元,法院最终判决周某返还江苏某公司剩余的不当得利款项 68 万余元。

其实,这样的案例并不少见。近年来,随着网络诈骗的日益猖獗,类似的银行卡被盗用、资金被非法转移的事件频频发生。

比如,有的大学生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他人,结果被卷入了电信诈骗案件中,不仅自己的学业受到了影响,还面临着法律的制裁;还有一些老年人,对银行卡的使用规则不太清楚,被不法分子忽悠着出借银行卡,最终导致自己的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这些案例都在警示我们,银行卡绝不是可以随意转借的物品,它关乎着我们的个人信用和财产安全。

在此,我们要郑重提醒每一位读者,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和个人信息,不要因为一时的疏忽或者贪图小便宜,而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麻烦。

同时,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分享自己或者身边人关于防范网络诈骗和保护银行卡安全的经验和故事,让我们一起提高警惕,共同守护我们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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