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秦皇岛启动II级应急响应

追梦人的旅行箱 2025-03-01 21:42:34

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2月28日2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

根据目前污染形势,结合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灾害防御和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区域以细颗粒物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过程仍将持续,静稳、高湿的不利气象扩散条件短时得不到改善,污染持续累积。按照生态环境部区域联防联控要求,经市政府批准,现向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定于2月28日20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预警解除时间暂定为3月2日8时,若有变化,由市生态委办另行通知。

一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自觉停驶国二及以下燃油机动车。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产生异味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

(三)倡导企事业单位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二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一)按照《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执行橙色(Ⅱ级)应急减排措施。绩效等级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可采取自主减排措施,坚决防止“一刀切”。(二)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商砼企业,经所在县区生态办核查满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允许其按需生产,县区生态办须在2月28日20时前将需求量和运输路线、车辆等情况上报市生态委办备案。

三移动源管控措施

(一)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县城区内依法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及燃气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二)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工业园区和港口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三)钢铁、焦化、水泥熟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沥青混凝土等行业物料和产品公路运输采用纯电动、燃料电池重型载货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他涉及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其中,日常进出超过10辆的用车单位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四)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控制港内作业船舶航行频次、减少拖轮的使用,优先安排小型船舶进港,锚泊期间合理减少运行辅机(发电机)的数量;优先安排进港船舶靠泊至具备岸电设施的泊位,强制满足条件的船舶在靠泊期间使用岸电;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渔船非必要不出海。

四面源管控措施

(一)加强矿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依法停止露天作业(参与绩效评级的企业,按照绩效评级措施执行)。

(二)除应急抢险外,原则上,施工工地依法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搅拌等作业,禁止高层墙体打孔、切砖打磨、搅拌干粉、清理垃圾等产生高空扬尘的作业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

(三)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湿扫和吸扫频次,但应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四)强化港口抑尘措施,适当增加保洁频次,做到道路无扬尘,同时停止易产尘散装物料(煤炭除外)的装卸作业。

(五)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28日来源:秦皇岛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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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02 09:13

    大雾就是污染啊,学到了

追梦人的旅行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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