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孕妇深夜被拒诊,代孕疑云揭开医疗冷漠面纱?
在山东省济南市齐鲁医院,一位40多岁的孕晚期女子,因身体不适前往就诊,却疑似因被误会为代孕而被拒收。这一离奇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公众的热议。
深夜,一辆载着重重忧虑的汽车,在夜色中疾驰。曹先生与张女士,一对感情深厚的恋人,正驱车200公里,只为将即将临盆的张女士送往山东最好的医院——齐鲁医院。然而,当他们历经波折,终于在凌晨时分住进产科病房后,等待他们的却是一场始料未及的风波。
护士的突然闯入,如同冰冷的寒风,瞬间吹散了病房内的温情。她们要求曹先生与张女士立即出院,原因竟是张女士的年龄偏大,护士们怀疑她是代孕,担心因此惹上麻烦。尽管曹先生拿出了各种建档资料来证明张女士的身份,但护士们的态度却异常坚决,坚持要求他们离开。最终,这对无助的恋人只能黯然离开齐鲁医院,返回聊城市一家医院待产治疗。
这一消息传出后,网络上网友们纷纷表示,护士的行为简直令人难以接受!代孕是违法的,如果怀疑她是代孕,那么更应该将她留下,然后报警核查。更何况,这位孕妇是高龄孕妇,身体不适,无论她是不是代孕,都应该以她的生命安全为先。怎么能因为一己私利,就轻易将她赶出医院呢?
随着事件的深入调查,事情似乎并没有那么简单。齐鲁医院的护士对此事给出了截然不同的说法。她们表示,医院住院确实需要通过人脸核验,孕妇和陪同人员都需要进行验证。当时张女士已经通过了人脸核验,但曹先生却没有通过,也提供不了身份证。因此,她们并没有赶曹先生和张女士走,只是催着他们提供证明。结果曹先生和张女士自己决定离开了医院。
这一反转让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如果按照护士的说法,那么曹先生的行为似乎就显得有些冲动了。毕竟,医院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是合理的规定,曹先生作为陪同人员,理应配合医院的要求。然而,在紧急情况下,人们的情绪往往容易失控。曹先生可能因为一时的焦急和无奈,才做出了带着身体不适的女友离开医院的决定。
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呢?或许我们无法从双方的陈述中得出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反思。在面对类似情况时,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处理?是应该盲目跟风指责,还是应该冷静分析、理性对待?目前,双方各执一词。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法规事务处回复记者称,已关注到此事,正在院内逐级开展调查。
最后,让我们共同呼吁,在医疗领域,多一些人文关怀和温暖;在社会生活中,多一些理解和包容。让我们携手共建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
高龄产妇+ 跑200里外地+ 没有身份信息, 处处透漏了诡异,
站医院这边,一个身份证而已,为什么提供这么困难
济南能接生的医院,不说那么多三甲,其它几十家也是有的!为什么齐鲁医院不接,跑到几百km外的聊城?反正处处透着诡异!还是公安介入一下好点,说不定有什么意外发现。
男的有案底?还是有家庭? 此处应该有大瓜
事出反常必有妖处!
有的人就像有病吧![得瑟][得瑟]是他们不提供信息!再坚持一下警察就要到了,害怕了自己走了!不是医生不让住院!!
这男女不简单,怎么大晚上跑几百公里去妇产。不是代孕就是有奸情
万一人出事了,也不救吗?
皮裤套棉裤。必定有缘故
这个男的和产妇到底是什么关系不是重点,毕竟他只是个陪护人员,做为一个正规医院产科的护士,绝对不会因为一个陪护人员的身份问题,而去拒绝为一个高龄产妇提供医疗服务,谁在说谎一目了然。
都要生了,身份还是恋人。这关系能正常!!!
就是代孕你也无权拒收,医院不是执法机构,没有这个权利。
当年我在医院说了一句你们的宗旨不是救死扶伤么?他们却嘲笑我[笑着哭]
男的是陪同人员,让提供身份证信息核验不愿意拿出来,说明有可能怕被查到他的相关信息,那他为什么不肯提供呢?产妇都快生了,有什么情况比产妇生娃还重要呢?
是夫妻吗,还是都有各自夫妻。
评论区还是有明白人的,更多的是只看表面就开喷
现在医院是有钱才可以看,不是救命扶伤的。
老百姓难
齐鲁医院什么时候开展警察的业务了
没信息,违法又怎么了,,医院是干什么的。。违法,那是警察的事。。拿五千的工资,操一万块钱的心。。
医德缺失!让全国人民都恨你们
作为医疗机构没有权利拒绝患者就医,无论是合法或者违法,但医疗机构对于违法的情况或者怀疑违法的情况可以报案。
取消公立医院势在必行,患者在私立医院才能得到更好服务
这医院人脸识别系统连这警察系统,就说明那男的用的是假身份证,他现在在身份证系统中是黑户,系统中没这么个人,经过疫情厚还存在的黑户肯定有打问题,
都是医院的错,都是医生护士的错。这样大家不就满意了吗
私生子都合法了,还拿代孕找借口!
都41周了到医院了又出门,换了我,怎么的也要在这医院生了再走
[笑着哭]谁会找个41岁的代孕?这理由可信度不高
孕妇生孩子是一回事,代孕违法是另外一回事
同学们啊!这是载重50吨的卡车🚚已经拉了30吨了,再让它拉20吨它就不敢拉了,这一是司机🈶点儿胆子小,二是万一车翻了岂不一分钱💰也捞不着还🉐赔钱$_$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