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有才的你!丹东旅游宣传口号等你来投稿!

智惠视角 2023-12-15 17:55:34

@有才的你!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和全市文旅产业振兴发展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打造高品质文体旅融合发展示范地”要求,充分发挥丹东文旅资源优势,树立丹东文旅品牌形象,以直观、简练、通俗易记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展现丹东文旅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提高丹东文旅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打造丹东文旅新标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丹东旅游宣传口号。

一、组织单位

中共丹东市委宣传部、丹东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二、征集内容

丹东旅游宣传口号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2024年1月7日

四、征集范围

国内外热爱、支持和关心丹东旅游的组织和个人均可投稿。每人最多可投稿3条。

五、征集要求

(一)主题明确。紧紧围绕丹东旅游地域和资源特色提炼宣传口号,契合旅游宣传主题,具有鲜明的地域辨识度、强烈的形象感染力。

(二)简洁明快。要求10个字以内,对仗工整,特色鲜明,朗朗上口,易于传播。

(三)内涵丰富。要全面生动反映丹东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产品特色和文化精髓,符合社会认知和游客期待。作品需附含义解释。

六、征集方式

方式1.可关注“丹东文旅之声”公众号,点击“旅游口号征集”页面链接或者征集页面二维码,填写口号内容、口号释义、投稿人信息等。

方式2.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稿,投稿标题须标注“丹东旅游宣传口号征集”,内文需注明作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准确信息,附作品的含义解释。投稿邮箱地址:ddlyxc@126.com

七、征集须知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所有应征作品均不负责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3.应征作品必须为具有完全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符合国家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凡有抄袭、借用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由投稿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组织单位不承担责任,并有权追回奖金。

4.应征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国别歧视、民族歧视、种族歧视、宗教歧视或者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良好风俗的内容。

5.组织单位拥有对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的完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有权对其需要完善之处进行修改、发表,有权在相关活动中推广使用(包括展览、出版物、宣传品、媒体、网络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6.活动解释权归组织方所有,所有应征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的所有内容和要求。

八、评选及奖励

此次征集活动将通过开展线上投票和专家评审小组评选等方式进行。

1.征集作品经过专家评审小组初审后,择优选择20条作品,通过“丹东文旅之声”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投票。

2.根据线上投票结果,评选出10条入围作品。

3.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二次评选,最终确定是否采用。作品一经采用,将正式作为丹东旅游宣传口号对外发布。

4.采用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0元;入围作品,每个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元。被采用或入围作品出现内容完全相同者,等分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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