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生态日”的设立旨在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为迎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2024年8月13日,四平地区两级法院干警联合伊通县生态环境保护局走进了伊通河污水处理厂和伊溪湿地公园进行普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并向企业和周边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典型案例。
在伊溪湿地宣传时,踏青群众表现出极大的热情。一位游客驻足我们身前说道:您好,你们宣传什么呢?“保护生态环境。”“哦哦,我听说了,今天是咱们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我平时可注意保护环境了,地上的杂物我看到都会捡起来。”
“您做得非常好,生态日设立的意义就是呼吁大家尽自己的力量去保护环境,有什么生态环境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绿水青山,伊通法院将不断创新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工作机制,构建司法、行政、公众共同参与的立体联动生态保护网,不断探索环境资源审判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