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通报建设工程质检专项治理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

中国工程报 2024-11-11 11:31:54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暨2024年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清远市工程管理服务行业协会建设工程检测分会:

根据《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暨2024年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通知》(清建〔2024〕90号)工作安排,我局于9月18日至20日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派出三个检查组,对在我市开展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15家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工作采取检查检测场所及仪器设备、现场查阅文件资料、通过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查看检测数据上传情况的方式,重点对检测机构资质条件、检测市场行为、检测工作质量和信息化应用等四方面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检测机构,我局共下发15份整改通知书。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发现存在各类问题共83项,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不规范、不细致。主要表现为检定/校准结果有效性未经确定、校准过期未更新、未粘贴校准标签、租赁设备未纳入管理等。

(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填写和修改不规范、

内容不全。主要表现为委托单无设计指标、信息填写不全;原始记录信息填写不全、数值修改无签名等。

(三)人员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现为检测人员变动在监管信息服务平台、人员档案未及时更新;新入职人员未进行岗前培训等。

三、下一步工作

结合此次专项治理的检查情况,我局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应根据住建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检测管理有关规定,督促辖区内检测机构切实做好整改,强化检测队伍和检测能力建设,并以此为契机,规范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促进检测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监督检查,将检测合同、检测报告、检测数据溯源情况等纳入检查范围,依法严厉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承揽业务、违规减少检测点位、压减检测环节、更换检测材料、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暨2024年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情况表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6日

0 阅读:38

中国工程报

简介:中国工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