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云南报销案:地方官带10万白银京城公关,军机大臣躺枪遭罢免

小院之观 2022-04-16 20:19:22

同治年间,云南爆发了连绵不绝的农民起义。云南地方政府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直到光绪五年(1879年)才重新稳定了局面。其间,行军打仗、造桥铺路等军费开支,一直没有向朝廷报销。

光绪八年(1882年)云南巡抚杜瑞联,决心要解决久拖不决的军费报销问题。他把这个事情交代给了云南粮道崔尊彝办理。

粮道掌管全省的粮食收支,负责军粮筹措。云南局面稳定后,崔尊彝又兼任了云南善后局总办,负责战事的善后。

崔尊彝感觉到这个任务很艰巨,他又拉了潘英章帮忙,因为潘英章即将升任云南省永昌府的知府,当时正在北京办理手续。

崔尊彝让潘英章在北京展开前期公关活动,随后他亲自北上,千里迢迢从昆明赶到北京。崔尊彝可不是空着手到北京去的,而是携带了巨款,一共是十万余两白银,银子汇到北京城的天顺祥、乾盛亨、百川通等银号,作为公关费用。而这笔巨款,是崔尊彝从云南省的官库里提取的。

正常军费报销为何要公关,还要携带如此巨款?这要从清朝的报销制度说起。

清朝财政高度中央集权,地方政府财权非常有限,除了官员俸禄等极少数事项可以自理外,其他事项都要向朝廷报销。

报销的程序是这样的:先是地方政府提出申请;接着是朝廷的户部、工部等相关部门,主要还是户部,对地方政府的申请进行审计;审计后没有问题,户部就同意报销,交皇上审批;皇帝签字同意,户部给申请的地方政府一个批文,整个报销流程就算结束了。

在这个过程中,最关键的是户部的审计。户部通不过,账就报不了,而且官员还可能受到处分。

那么,谁在主导户部的审计呢?理论上说是户部的官员,包括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和主事在内的各级官员。但是,这些官员要么不懂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要么懒得去管具体的事务,他们几乎从不埋头去做业务工作,只在最后的报告上签字。

客观上,财政工作千头万绪,专业性非常强,同时朝廷的法律法规越来越多,各种惯例、做法错综复杂,根本就不是读四书五经、在户部当个三五年就调走的文官们能搞清楚的。

所以,承担具体工作的是下面的书吏。

这些书吏,也就是俗称的“刀笔小吏”,他们长年累月埋首具体业务,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实际情况都非常熟悉,实际上是他们在维持着衙门的运转。他们越俎代庖,完全代官员理政。

官员们也不得不依靠他们来展开工作,甚至乐享其成。就这样,小吏们逐渐掌握了户部的实权,开始以权谋私、贪赃枉法。

再说外省的重大事项报销,必须要制造清册呈报。但每次报销的事项,常常延续好几年甚至十几年,积压下来的细节和项目非常多。

事情过去好多年,难免有账目不清楚或者细节存在瑕疵的地方,所以地方官府报上来的财务清册不可能做到万无一失。而且官员都可能更换过好几届了,很难再把大家召集起来交代清楚。

户部的经办人员,就抓住现实问题,反复刁难、批驳,不是说“账目不清”就是要求“发回重做”,目的就是索取贿赂,要钱要好处。

户部书吏一般根据申请部门的报销金额来抽成,他们称为“厘”,一厘就是百分之一,书吏要多少厘,就要拿报销金额百分之多少的回扣。

比如,书吏张口要“一厘三毫”,就是申请部门报销一百两银子要给他一两三钱。户部如此,工部、兵部等其他部门也是如此。于是,北京城就出现了“小吏巨贪”“小吏巨富”的怪现象,小吏比大官还要富。

书吏们到底多有钱?晚清学者冯桂芬曾经做过估计,吏部四个司的书吏每年大概有三百万两银子的好处费,加上兵部、户部、工部,四部书吏每年所得应该不少于一千万两银子。当时全国的财政收入不过是四千多万两。

听起来触目惊心,但是在清朝,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地方官府称之为“部费”,意思是到京城各部门办事要花费的费用。早在雍正时期,就已要求严禁送礼行贿、“跑部钱进”,但是一直到清朝灭亡,这种丑陋现象始终存在,禁而不绝。

崔尊彝、潘英章首先找到时任太常寺卿周瑞清。

为什么找周瑞清?首先,周瑞清是他们两个人都熟悉的朋友,幕后交易肯定要找熟人,而且是双方都认可的熟人帮忙。

更重要的是,周瑞清还有第二个身份:军机章京。军机处是清朝的决策中枢,掌握最高实权,军机处的所有办事人员,都是从京城各部院衙门抽调的官员,统称军机章京。

军机章京承办军机处的具体事务,实权很大,被人们尊称为“小军机”。小军机熟悉朝廷政务,比一般官员掌握更多的信息,拥有更多的人脉资源。

所以,崔尊彝和潘英章想到了周瑞清,他们认为周瑞清比其他人有优势,能在报销这件事情上帮上忙。

第二位出现在这起事件中的京城官员,是户部云南司的主事龙继栋。

清朝户部按照行政区划设置了十四个司,每个司管辖名称代表省份的财政事务。云南省的报销申请到了户部,由云南司归口管理。

龙继栋是云南司的主事,一个七品官,他的另一重身份是潘英章多年前的幕僚。当年,潘英章担任知县的时候,曾经聘请还没当官的龙继栋为幕僚。潘英章还曾经在龙继栋家居住过一段时间养病,可见两人关系不错。

龙继栋得知云南军费报销的事情,同时知道是熟人潘英章在负责,他非常动心,很希望能赚到这笔报销的部费。但是,龙继栋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实力,觉得自己赚不了这笔钱。因为龙继栋只是云南司一个普通的主事,司里还有其他主事,上面还有员外郎和郎中等上司。

考虑之后,龙继栋向云南来的朋友推荐了他觉得能解决问题的关键人物,自己的同事、云南司主事孙家穆,孙家穆就成了涉入本案的第三个京城官员。

清朝各个部门一般有满族和汉族两套班子,比如云南司既有满族郎中,也有汉族郎中,满族官员掌管用印,称为“掌印”,掌印郎中,就是云南司的第一负责人。

由于满族官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一般由汉族官员处理政务,起草文书,称为“主稿”,主稿就是负责本部门政务的实权官员。当时户部云南司的主稿就是孙家穆,他是云南司的灵魂人物。所以,龙继栋把他引荐给了崔尊彝、潘英章、周瑞清等人。

孙家穆很快来到了周瑞清的府上,和崔尊彝等人密谋。云南的报销申请由孙家穆负责审计和起草批准文书。他打包票说,一定可以解决军费报销问题。崔尊彝等人也完全相信孙家穆能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的问题是部费该交多少钱合适?

孙家穆开价十三万两白银。这笔钱包含一整套服务,包括云南军费报销在户部、工部、兵部三个部门顺利通过。孙家穆说他可以让这笔报销在相关部门都一路绿灯,各个环节由他来负责打通。

崔尊彝、潘英章觉得这个报价太高了!崔尊彝从云南省的官库一共才提了十万余两银子,他不可能自己倒贴钱去满足孙家穆的要求。

但是孙家穆不肯让步,他说这个价位已经很优惠了,这是一次性收费,不管你报销几百万还是上千万,我都给你放行通过。孙家穆等经办的官吏同时要承担巨大的风险,所以,他不愿意让步,双方僵持不下。

就在崔尊彝等还在和孙家穆讨价还价的时候,一桩人事任命把他们惊呆了:工部右侍郎阎敬铭升任户部尚书!

阎敬铭是道光年间的进士,仕途是从户部主事起步,他在户部工作多年,熟悉财政。他又曾负责军队粮台营务,理财有道,官职开始直线上升,历任湖北按察使、山东巡抚、工部右侍郎等职。

除了熟悉财政,下属在业务上很难蒙蔽他之外,阎敬铭还有一个特点;他是出了名的清廉正直,大公无私,做事原则性非常强。在云南报销案发前的几年,阎敬铭的主要工作就是查处各地的贪污腐败行为,上至尚书、侍郎,下至知州、知县,不少人都被阎敬铭拉下了马。

崔尊彝、孙家穆等人得知阎敬铭就要到户部担任尚书了,都担心自己撞到他反腐败的枪口上。为了防止夜长梦多,迅速达成了协议。孙家穆主动让步,把要价从十三万两银子降低到八万两,崔尊彝马上拍板同意。

双方约定,这笔巨款以分期付款的形式交付,崔尊彝先支付五万两,等经费报销最终通过后,再付剩余的三万两。

在周瑞清家,崔尊彝把第一笔的五万两银子银票交给了孙家穆。孙家穆拿到银票后给了周瑞清五千两,自己拿走了四万五千两。

云南军费报销的程序很快就启动了。户部云南司迅速走完流程,在阎敬铭到任之前完成了审计,并写好了奏折,上报光绪皇帝。

同时,在孙家穆的帮助下,工部紧接着也完成了云南军费报销的审计,并开始准备上报。崔尊彝、潘英章觉得云南军费报销大局已定,决定离开北京,坐等最后的好消息。

如果不出意外,云南军费报销事件发展到这一步,就可以顺利完结了。可就在各方当事人长舒了一口气的时候,光绪八年七月,御史陈启泰奏参太常寺卿兼军机章京周瑞清受贿,包办户部报销。陈御史还列明了周瑞清经手银票的票号名称。可见,这次弹劾是有备而来。

清朝地方政府找京城部院办事送礼行贿,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云南报销事件,只是众多行贿受贿事件中的一个。而且,他们谈好的八万两银子,放在整个大环境中来看,金额并不算特别巨大,陈启泰为什么单单揪住这一笔交易不放呢?

御史弹劾是一个政治行为,从更宏观的政治格局、权力斗争的层面来看,陈启泰揭发云南报销丑闻,和当时的朝廷权力格局有关,涉及复杂的党争问题。

陈启泰的目标不是崔尊彝、潘英章,也不是孙家穆,更不是表面弹劾的周瑞清,他有更大的目标。

云南报销事项已经通过了户部的审计,上奏皇帝了,那么,户部的尚书,是不是有失察的责任?

孙家穆一个人是完成不了报销流程的,必须得有其他官吏配合。配合孙家穆一起徇私枉法的还有哪些官员?这些人从中收取了多少贿赂?位居户部权力顶端的户部尚书,是不是也参与了这起徇私枉法的交易?

清朝的六部,均有满汉尚书各一名。云南报销案发生的时候,户部满族尚书是景廉。景廉出身满洲正黄旗,当时是军机大臣、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兼户部尚书。汉族尚书阎敬铭还没有到任,案发时由王文韶代理户部尚书。

王文韶是浙江杭州人,咸丰进士,当时是军机大臣,同时以户部左侍郎的名义代理尚书。

陈启泰瞄准的目标正是王文韶。陈启泰所在的御史群体,早就跟王文韶过不去了,他们双方的恩怨,要从军机处的人员结构说起。

同治年间到光绪早期的军机处都相对稳定。恭亲王奕訢以皇叔之尊担任领班军机大臣,在军机处内一人独大,没有其他大臣可以挑战他的权势,就连慈禧太后也要忌惮奕訢几分,所以军机处的领导权是稳固的。

问题就出在下面的军机大臣的内斗上。排名奕訢之后的两位军机大臣文祥、宝鋆都是满族人。再接下去的两位军机大臣是汉族人:沈桂芬,江苏吴江人;李鸿藻,直隶高阳人。

两人一南一北,其中李鸿藻与文祥较为亲近,沈桂芬与宝鋆关系莫逆,这直接导致奕訢之下的军机处分裂为南北两派,两者展开了党争。

党争是清朝的一大顽疾。清朝刚入关不久,就爆发了陈名夏“南党案”,接着又有著名的索额图和明珠党争。

党争的原因非常复杂,根源在官员们抱团争权夺势。党争的表现也很复杂,简单地说就是党同伐异,对人不对事,凡是对立派系支持的事情,我们就反对;凡是对立派系反对的事情我们就支持。

党争还常常表现出地域特征,特定区域的官员形成固定的派系。比如,沈桂芬是江苏人,他聚拢江浙和南方省份的官员,形成了南党;而李鸿藻是直隶人,他就聚集了河北和中原省份的官员,形成了北党。

光绪三年(1877年),李鸿藻丁忧回籍守孝。军机处大臣出现了空缺,沈桂芬保举王文韶入值军机处。当时王文韶只是湖南巡抚,而且只担任过这一个省的巡抚,资历非常浅,按道理轮不到他进军机处,但因为他是浙江人,又是沈桂芬的门生,所以得到了沈桂芬的强力推荐,得以进入军机处。这样一来,南党的实力大涨。

李鸿藻虽然暂时离开了军机处,可影响力还在。当时,朝廷中翰林院和都察院中有大批科举出身的文官,常常上书言事,议论时政,敢于说话,他们被称为“清流党”。

清流党的主要成员都是北方人,比如著名的“清流二张”,张佩纶、张之洞都是直隶人。这些清流党人和李鸿藻交往密切,他们站在北党一边攻击沈桂芬和南党。

光绪六年(1880年),沈桂芬病逝。王文韶勉为其难,顶上了南党首领的位置。同年,李鸿藻守孝期满,返回军机处。南北两党的势力天平又开始左右摇摆。

清流党瞄准王文韶,要把他拉下马来。云南报销案,可以把丑闻、黑幕和王文韶联系起来,于是就成了党争的工具。这就是云南报销案深层次的背景。

御史陈启泰的奏折递了上去,当时光绪还是个小孩子,真正的决策人是慈禧太后。慈禧看了奏折后,下令由刑部的两位尚书麟书、潘祖荫“确切查明,据实回奏”。

慈禧执掌权力几十年,很熟悉官僚集团党同伐异的伎俩,她很可能不愿意戳破那层窗户纸。刑部两位尚书接到命令后,传讯了周瑞清,又拘传了北京天顺祥银号的掌柜王敬臣、乾盛亨银号的掌柜阎时灿,以及两个银号的相关伙计。

周瑞清对指控矢口否认。王、阎两位掌柜承认,从光绪七年秋天到光绪八年春天,两家银号的确收到从云南省汇兑来的大量银两。云南省粮道崔尊彝崔大人、永昌府知府潘英章潘大人,陆续拿着票据到店铺取用。这些都是事实。

那么,这些银子都做什么用了呢?王敬臣等人都坚持说,银号只提供银子的汇兑服务,对于银子的用途一概不问,这是他们银号的职业守则。谁拿着票据来,他们就给谁银子,从来不问,也不方便问客人拿银子做什么用。

刑部尚书麟书、潘祖荫两人回奏,云南报销案案情重大,经审问涉案的两家银号,得知云南永昌知府潘英章和云南粮道崔尊彝确实汇兑过银两,但做何使用不太清楚。

潘、崔二人均已离京,要知道报销事件的详情只能把二人找回来,问个清楚。

慈禧接到奏折后下令,要求云南和安徽立即命令崔尊彝、潘英章迅速返京,到刑部听候质询。同时,鉴于周瑞清涉案,免去他军机章京的差使,并命令他配合调查。

崔尊彝、潘英章两人尚未有音讯,案子拖延了下去。就在这时,天象出现了变化,彗星出于东南。在古代,这被认为是朝廷用人有失,天降灾异示警。

彗星出现后,朝廷下旨,要求官员们积极进言,参劾违法违规的官员。八月二十四日,江西道御史洪良品,呈上了一道折子,重新挑起了云南报销案的战火。

洪良品说,云南报销案,户部索贿八万两,尚书景廉、王文韶“受贿巨万”。他将矛头直指景廉、王文韶,说两人身为朝廷重臣,却甘心受贿,请求朝廷依法处置,将两人罢官。

在奏折中,洪良品自动为景廉开脱,说他一向不熟悉业务,但是王文韶腐败受贿的名声早就流传开来,应该严肃处理。就这样,洪良品巧妙地把彗星出于东南这个异常的天象,套在了王文韶的头上。

由于洪良品的奏折指名道姓,弹劾了军机处的两位大臣,慈禧不得不高调处理。她下令,加派惇亲王奕誴和工部尚书翁同龢,传洪良品详细询问,然后回奏。

惇亲王奕誴是道光帝的第五子,奕訢的兄长,是道光皇帝健在诸子中年纪最大的,也是最年长的皇叔。工部尚书翁同龢是咸丰朝的状元,同治皇帝和光绪皇帝的老师,两代帝师。

八月二十六日,奕宗、翁同龢传讯了洪良品。洪良品从怀里掏出已经写好的说帖,交给翁同龢。翁同龢看了,内容基本上是对奏折的重复。而弹劾军机大臣受贿腐败,是很严重的指控,必须得有真凭实据。

翁同龢就问洪良品:“洪大人,你有何凭证?”

洪良品回答:“御史风闻其事,我听到了相关的传闻,不敢不奏。”

御史负责监察百官,可以听到什么就上奏什么,不需要拿到真凭实据后才能弹劾官员,这就是御史等言官和刑部等司法官员的区别。

翁同龢继续问:“大臣受贿,必有过付之人、交纳之地。你弹劾军机大臣受贿,那么钱财是谁转交的,在哪交付的?”

洪良品说:“这些事情,当事人知道就可以了,怎么可能会让第三者知道呢?更何况我是御史,他们更怕御史知道。”

翁同龢问:“你说外面传言很多,那么究竟是何人所传,你能指证几个人吗?”

洪良品回答:“社会上万口同声,都说王文韶受贿。我无从指证到底是谁所说。”

翁同龢与奕綜最后问:“除此之外,你有什么确凿的证据吗?”

洪良品回答:“没有。”

由于缺乏证据,案情又回到了要等崔尊彝、潘英章到案对质。现在,此案还是由麟书、潘祖荫两个人负责详细审讯。这样,就等于把洪良品的弹劾给高高挂起了。

清流党很不满意,王文韶还是稳稳地坐在位置上,他们决心对王文韶发起一次正面的、猛烈的攻击。

这一次出场的是第三位清流党人,邓承修。

邓承修是广东归善人,虽然籍贯上属于南方人,但是他和沈桂芬、王文韶等江浙官员结成的南党并非一派,反而与北党关系密切。

邓承修胆子大、敢说话,在清流党中有“铁汉”的绰号。如今,清流党人攻势受阻,该党内的干将要出马上阵了!

九月一日,邓承修上了一道奏折,言辞激烈,直指王文韶名声败坏,推举王文韶进入军机处是前任军机大臣沈桂芬的一大失误。

邓承修还指出,王文韶被弹劾后,没有被解除职务,导致负责审理云南报销案的麟书、潘祖荫等人投鼠忌器,难免不瞻前顾后,有意包庇。而且,具体负责的官员们声气相通,有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不得不说,邓承修的这道奏折相当凶猛,来势汹汹。但是也许是情绪太激动了,反而没有起到预想的效果。首先是王文韶以退为进,主动上奏,请求罢免自己的官职。很快,宫中就传出圣旨慰留。同时,作为对邓承修奏折的回应,圣旨命令惇亲王奕綜、翁同龢等崔尊彝、潘英章到案后,会同麟书、潘祖荫一起查办。

这等于是给云南报销案增加了两名负责官员,增强了办案力量。清流党人的第三波攻击,也同样被挡了回来。

可见,王文韶在朝廷的根基,不是清流党人的一两道奏折能够动摇得了的,要想扳倒他,必须要有实实在在的证据,证明王文韶的确参与了报销丑闻。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清流党人的第三波进攻再一次无果而终的第二天,九月二日,之前声称对银两用途一无所知的天顺祥银号掌柜王敬臣,也许是因为被拘捕关押几十天,思想防线崩溃了,主动向刑部办案官员交代了有价值的信息。

之前,王敬臣只承认云南粮道崔尊彝、永昌知府潘英章来银号汇兑过银子,现在他供称两人在办理业务的时候扬言,这些钱都是拿来打点北京相关的衙门和人员的,是用来办理军费报销的。

这一条信息,就坐实了云南报销事件中的确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王敬臣供认的第二条有价值的信息是,崔尊彝通过天顺祥银号,转交给了中间人、太常寺卿周瑞清两封信。至于信里写了什么内容,王敬臣说自己确实是不知道。

负责此案的刑部尚书麟书等人一边将情况上奏,一边派人紧急捉拿经办云南报销事务的户部书吏褚世亨、工部书吏张兆鸿和周仁溥三人。

经过“连日熬审”,褚世亨供称,办理云南报销的还有户部云南司书吏张瀛、卢良驹,公文草稿是这两个人草拟的,此外,户部书吏陈瑞轩、沈鸿年负责复核。

刑部又赶紧抓捕上述四个人,结果除了张瀛外,其他三个人都突然失踪了,极有可能是听到风声后潜逃了。

朝廷接到报告后很快下旨,将太常寺卿周瑞清正式解任听候调查,同时严厉要求他交出崔尊彝的那两封信,以供查证。

周瑞清很配合地上交了那两封信。遗憾的是,这只是两封官场上相互寒暄、问候的一般书信,并没有涉及军费报销的内幕交易,对此案并没有帮助。

至于那些潜逃的书吏,朝廷认定他们“畏罪情虚,已无疑议”。如果他们没有做亏心事,为什么要闻风潜逃呢?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了云南报销事件存在黑幕。朝廷命令严肃处理看管不严的户部官员,同时通缉在逃的三位书吏。

现在,终于有实实在在的证据表明云南报销事件有问题了。所以,潘祖荫、麟书奏请户部、工部重新查核云南报销的款项。朝廷很快同意,由翁同龢负责,抽调了八名有经验的工部官员,重查云南报销事件。

被捕的张瀛抗压能力很差,进了刑部大牢后很快就招供了。他承认云南永昌知府潘英章曾拜托户部的官吏在办理云南军费报销的时候“高抬贵手”,并许诺重金相赠,自己和部中的其他管理人员都不同程度地收受了好处。

张瀛在招供的时候,专门用了一个词来形容收受的贿赂:“笔墨费”,此项费用在户部办理报销事务中是按照惯例收取的。他的供词,彻底坐实了户部官吏收受贿赂,徇私枉法,进而证明了户部管理混乱,送礼行贿已经形成了风气。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不用清流党人弹劾。代理户部尚书王文韶已经知道自己难逃干系。最起码,他要承担管理不严、失察失误的领导责任。王文韶先是请病假十天,假满后上奏请求辞职,理由是自己的老母亲年迈多病,需要奉养。

如果说之前,王文韶申请罢官,还有以退为进的意思,那么现在,他请求辞职,是真的想撇清与此案的关系,全身而退。

慈禧没有批准,理由是王文韶已经把母亲接到北京来奉养了,没有必要辞职,只是给了他几天假,让他多陪陪老母亲而已。

王文韶不死心,又一次请求辞职奉养老母亲。这次慈禧还是没有批准,说现在政务繁忙,军机处和总理衙门正是需要人的时候,请王文韶坚持工作。

之前,清流党人弹劾王文韶的时候,慈禧太后帮王文韶挡了回去。现在,慈禧太后虽然没有说王文韶和户部的腐败丑闻有关系,但是也没有说王文韶是干净的,她以工作太忙,正是用人之际,这样一个非常客观的理由,请王文韶留任。

虽然慈禧没有同意王文韶辞职,但这么多事情发生之后,王文韶的权力根基显然出现了动摇。

清流党人敏锐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十月下旬,清流党的主将,当时担任詹事府右庶子的张佩纶连续上奏,要求罢免王文韶。

除了弹劾王文韶早前名声恶劣,现在又牵涉云南报销丑闻外,张佩纶还指出,王文韶已经众望不孚,不适合继续留在军机处主持政务了。

此外,张佩纶还在奏折中附带了一份材料,说明王文韶对云南报销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不罢免王文韶,案件无法深究。

就在张佩纶上奏的同时,江苏巡抚的奏报到达了北京。报告中说,根据崔尊彝家丁称,崔一个多月前在江苏丹徒县病故。

崔尊彝是云南报销案的关键人物,却在案件取得实质进展的时候突然死去,而且消息迟了一个月才报上来。当时就有人议论,崔尊彝是不是真的“病故”,很值得怀疑。

慈禧也下令,要求安徽、江苏巡抚查明崔尊彝是否真的病故。人们很自然地把崔尊彝的死和云南报销案联系起来,同时又想是不是和王文韶有关呢?大家这样一多想,就增加了张佩纶奏折的效力。

另外一个事情也增加了张佩纶奏折的威力。刑部尚书麟书等人,审讯天顺祥掌柜王敬臣和周瑞清的家丁谭升得知,崔尊彝、潘英章来到北京后,多次和周瑞清碰头商讨。周瑞清也曾派人拿着云南的银票到天顺祥汇兑银两。

至此,周瑞清涉案完全可以确定,不用等另外一个云南官员潘英章到京对质,现在就可以查办周瑞清了。于是,圣旨下令,将周瑞清革职,归案审讯。

云南报销案发展到这一步,肯定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在前台的当事人纷纷落马,种种疑问都指向后台的王文韶。王文韶如果再不主动辞职,只会引发更多的怀疑,招致更多的弹劾。到时候,王文韶能否全身而退,就很难说了。

所以,王文韶第三次请求辞职。十一月初五,朝廷下旨,批准王文韶辞官养亲。王文韶辞职后,收拾行李,很快离开了北京。但是他并没有返回杭州老家,而是带着老母亲,逗留在天津,等待此案的进一步发展。

王文韶辞职后军机处出现了空缺。当年八九月份,恭亲王奕訢一直生病,无法理政,加上王文韶和景廉又牵涉云南报销案,慈禧太后有事只能找李鸿藻、宝鋆商量。

慈禧补充了两位军机大臣:工部尚书翁同龢和刑部尚书潘祖荫。翁同龢、潘祖荫都是南方人,军机处走了一个南党的王文韶,却多了两个南方人,表面上看南派力量增长了,但实际上,李鸿藻在军机处资历老,又能干,深得慈禧倚重,翁同龢和潘祖荫完全无法与他对抗。

再加上一个多月后,潘祖荫因为父亲病故,回乡丁忧守孝,李鸿藻的力量在军机处占绝对优势,清流党势力迅速发展。张佩纶在光绪八年年末,署理左副都御使,第二年被提拔为侍讲学士;张之洞则早在一年前外放山西巡抚。

北党势力,经过扳倒王文韶的这场硬仗后如日中天。

此后,清流党人再也没有对相关人员进行弹劾,或对案件的审理有所进谏。这也可以进一步证明,清流党人只是把此案当作南北党争的工具,主要目的就是扳倒王文韶,而不是真的关心云南军费问题或者要惩治书吏腐败。

云南报销案在王文韶罢官后,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就是根据案情,实事求是审理阶段。

此后案子审讯非常顺利,相关人等都交代了各自的罪行。负责此案审讯的官员,调集了天顺祥、百川通等银号的账簿,又清查了崔尊彝、潘英章的收支,结果发现了新问题。

办案人员在账目中发现了很多列为“别敬”“赠敬”“炭敬”“节敬”之类的款项支出。这些支出都列出了对象,支出对象绝大多数是京城各部院的官员,少数是近期在北京办事的地方官员,涉及的人数很多。

而支付给这些官员的款项,很难分辨是崔尊彝、潘英章的私人钱财,还是他们挪用的云南省的官银。

这里需要解释一下这些以“敬”为名的支出。所谓的“敬”,就是送礼。清朝的官员,因为血缘、地域、科举、同僚等关系,被编织在一张张的人际关系网络中。

比如,官员主持一个省的科举考试,那么他录取的所有举人在名义上都是他的门生,与他有师生之谊。以后过年过节,门生都要给老师送钱送物。门生当官后,和老师见面,也要问候送礼。此外,地方官员要定期向京城官员送土特产,送金银财宝,

这些礼都有好听的名字、比如冬天送礼,可以说是送取暖费,叫“炭敬”;过年过节送钱,叫“节敬”;地方官员离京返回地方,告别送钱,叫“别敬”。实在想不出名义的,还可以叫“赠敬”。

这些钱,有些还可以算是礼尚往来,但是大多数已经超过了正常人际交往的范畴,过于频繁,金额也太大了,已经涉嫌行贿受贿。

但是,官员不送钱不行,不送就会被官僚集团孤立,难以获取信息,办事情找不到帮手。最后闹到,一些囊中羞涩的地方官员,不敢到北京办事,担心到了北京会被扒掉好几层皮。

情况反馈到主审的几位官员那里,惇亲王奕宗认为这是行贿受贿,主张对此展开严厉追查,处理所有涉案的官员。以翁同龢为代表的其他主审官员,包括麟书、阎敬铭等人,一致反对,他们说这些都是京内外官员相互的馈赠,而且千百年来官僚集团都是这么往来的,不能当作是贿赂。

惇亲王坚持把这些敬礼当作贿赂,是有特定的制度原因的。清朝的宗藩制度规定,严禁宗室亲王和外朝官员相互往来,目的是为了防止宗室王爷们培植个人势力,危害皇权。

所以,宗室王爷和官员们互通书信,相互馈赠,都是违法的,双方都要受到惩处。因此,没有官员给惇亲王送过任何敬礼,惇亲王对官场的送礼馈赠风气也没有直观的感受。他完全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要求一查到底。

但是,翁同龢等人的情况恰恰相反。他们是官僚集团的一分子,接受过许多馈赠和敬礼,自己也送出了很多的金银礼品。如果把这些行为当作行贿受贿,深究起来,他们每个人都是犯罪分子。

就比如翁同龢,他录取了不少门生,接受了门生们的许多馈赠和孝敬,如果按照惇亲王的思路办理,那他翁同龢不就成了接受巨额贿赂的腐败分子了吗?

所以,翁同龢明确反对追究云南报销案中的馈赠和礼品情况,把案情局限在报销事务上。私底下,翁同龢也多次拉拢惇亲王,向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明当时官场的实际情况,希望惇亲王不要追究那些礼金支出。

惇亲王奕誴就是不同意,他是出了名的犟脾气,顽固得很。当年,他就因为这个脾气很不讨父皇道光皇帝的喜欢,被早早地排除在皇位候选人的名单之外。

如今,奕誴在此案横生出来的礼金问题上也是一根筋,坚持要追究。翁同龢在日记中记载,自己对他是“虽百方开譬,终执不可移”,不禁感叹“晓事之难”。

最后,翁同龢通过召集参与审讯的其他官员:刑部尚书麟书、户部尚书阎敬铭、刑部左侍郎薛允升等人结成同盟,孤立了惇亲王奕誴。这几位大臣一致同意限制云南报销案追究的范围,严格按律治罪。

在翁同龢等人的主审下,得出了一个官方版本的案情。

崔尊彝、潘英章两人为了报销云南省积压多年的军需收支及年例奏销款项,担心户部经办人员从中作梗,利用朋友关系找到太常寺卿周瑞清,请他从中疏通关系,又找到潘英章的朋友、户部主事龙继栋,请他与负责报销事务的主稿主事孙家穆沟通。崔尊彝拿出八万两作为疏通各户部、工部、兵部关节的部费,首付五万,事成再给三万。五万银子中,周瑞清留下了五千两,孙家穆拿到四万五千两后,自己留下七千两,又预留六千两准备分配给兵部官吏,其余都分配给了户部、工部各司官吏,这些款项都经天顺祥、乾盛亨等银号汇兑变现。

专案组还明确了两个问题。第一是,云南报销的财务清册,合法合规,并没有虚报乱报的问题。也就是说,按照正常的财务流程,云南省不送礼行贿,相关部门也会按照正常的程序把云南的款项给报销了。

原本应该办理的手续,云南地方官员送了钱,户部收钱后通过了报销;工部审计通过但还没有上奏;兵部因为云南省没有事先造册,给予驳回。

第二个问题是,云南报销清册中的经费支出所列款项都符合规定,崔尊彝等人用于行贿的银子并没有列入军费中报销。

那么,这笔行贿的银子是从哪里来的呢?审查发现,行贿银十万余两,都是从云南省捐纳款项的结余里面提取的,属于官银。崔尊彝用了其中的八万多两,将剩余公款二万多两侵吞了,潘英章则侵吞了一千多两。

在定案的最后时刻,惇亲王奕誴还想把馈赠送礼的所有官员的名单报上去,翁同龢等人不同意。翁同龢说:“王爷把这些人奏报上去,是要问罪呢,还是不问罪呢?”惇亲王在关键时刻退缩了,说:“不问罪。”翁同龢说:“既然王爷不打算追究这些人的罪,为什么还要报告上去呢?”经过翁同龢等人再三劝解,惇亲王才最终同意了定案结论。

慈禧太后接到报告后,召见了惇亲王、翁同龢、阎敬铭等六人。

慈禧隔着帘子问道:“云南报销案如何?”

阎敬铭代表大家回答:“案内不敢一字遗,案外不敢一字牵涉。”

他这个回答,其实给全案定了办事的基本原则,就是局限在因为报销引起的行贿受贿内,不牵涉更多的人和事。在这一范围内的,严格依法办事;不在这一范围内的,一概不问。

慈禧岂能不知,她说:“案外的事情,原来就不必牵连。”

慈禧肯定了大家的办案原则,云南报销案的处理意见就这么定下来了。

光绪九年六月二十二日,吏部奏上云南报销案议处。

太常寺卿周瑞清、户部主事孙家穆都革职,退还赃款,两人都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

云南永昌知府潘英章、户部主事龙继栋、御史李郁华都革职,流放军台效力赎罪。户部云南司员外郎福祉,对云南报销事项不闻不问,事后分得四千两赃银,革职,流放军台效力赎罪。

户部云南司主事崔澄寰、周颂以及工部相关官员,从孙家穆处分得数百两赃银,一并革职。

接受贿赂的相关书吏,全部杖责一百,流放三千里。

此案因为有领导责任,受到惩处的高官很多。王文韶、景廉和吏部侍郎奎润、前任户部尚书董恂,都降二级调用;云贵总督刘长佑、云南巡抚杜瑞联,都降三级调用;工部尚书翁同龢,因为失察罚俸九个月,鉴于他并未受赃,且办案有功,准其功过抵消。

另外,军机大臣景廉虽然受罚,但没有受贿,保留军机大臣的职务。

此事的始作俑者崔尊彝,因为已经去世,免于重罚,但勒令他的家人退还二万多两公款。如不能足额清退,即行查抄家产。

应该说,云南报销案最终的处理还是比较严厉的,对遏制当时部费横飞、贪污成风的风气也有一定的作用。

此案更大的历史意义在于,它是晚清党争的一个重要事件,对最高权力结构的消长产生了直接的推动作用。

虽然以李鸿藻和清流派为代表的北派官僚借此案获得了实际利益,但慈禧太后对此看得非常清楚,她不会让任何一个官僚派系长期保持优势。

很快,慈禧就借助中法战争,斥退了以恭亲王奕訢为首的整个军机处班子,并把清流派骨干陆续派往前线或者地方,用一个个实际难题压制了清流党人。

阎敬铭很快也进入了军机处,但因为在修建颐和园问题上反对慈禧挪用款项,遭到罢免;翁同龢一度在军机处顺风顺水,在戊戌变法前被勒令退休。

王文韶六年后东山再起,出任云贵总督,戊戌年再次进入军机处。云南报销案给他的教训是,要处世圆滑,趋利避害,明哲保身。正因为如此,王文韶在此案的众多出场人物中,挺立在政坛的时间最长,并且得到了“琉璃蛋”的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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