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业用地越来越紧张,很多中小企业就把目光投向农村,通过和村民或者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建设厂房,有的租赁集体农用地建设厂房,有的租赁的是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投资生产。对于承租人而言有的只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有的则只有一份土地租赁协议,那么在遇到征拆的时候承租人可以获得哪些补偿?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史西宁主任律师和大家一起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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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初期出于支持、鼓励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租地建厂状况采取默认的态度。但国务院办公厅2007年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要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任何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因此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且用地规划和用地规模也必须符合有关企业用地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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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征收补偿的重要因素
1、租赁农村集体土地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这是影响征收补偿的关键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租地建厂需经过村集体同意并且办理相应的租地手续。在具体案件中,可结合租地行为是否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协议,是否得到当地政府的支持或者默许,政府对占地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等综合考量后主张合法利益补偿。
2、建设厂房、仓库行为是否符合《城乡规划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3、是否在租赁合同中对征收拆迁补偿利益进行明确约定。如果约定明确,将会对承租人一方的权益保障更加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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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可以主张的具体征收补偿项目
1、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参考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行再289号案,对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已经予以了确认,在征收集体土地上设施农业企业时,为充分合理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定,将停产停业损失作为直接损失予以补偿。
2、根据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土地使用权补偿费,有些地方安置方案规定,根据用地批准文件记载用途的地面基准地价的60%给予补偿。
3、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价值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该项目补偿涉及资产评估,房屋价值评估办法主要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但具体的实施细节,包括评估机构的选定方法,则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设备拆卸、安装、搬迁费用以及相关的搬迁补助金。设施设备的种类、性能不同可获得的补偿亦不同。
5、装饰装修补偿。
6、拆迁奖励金。在征收签约期限内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完成搬迁的,按被征收土地上房屋主体建筑面积或者安置人口给予奖励。
7、员工遣散安置费。
史主任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