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在渤海湾的一次执法行动,呈现出耐人寻味的场景:某国渔船越界捕捞被海警驱离,同日,5 名违规垂钓者均被处以 3000 元罚款。这种看似“内外有别”的执法现象,背后实则是复杂法律体系、资源状况及技术条件等多因素的综合作用。

国际海洋法赋予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对外国渔船采取“必要措施”的权力,而国内《渔业法实施细则》第 39 条明确规定,休闲垂钓违反管理条款可处二千至二万元罚款。这两套法律系统,如同经纬分明的坐标系,奠定了不同的执法逻辑基础。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面对外国渔船与国内违规垂钓者,执法流程和尺度存在显著差异。以 2022 年在南海某次驱离外国渔船行动为例,执法记录仪显示,海警队员需花费 37 分钟完成国际海事通讯、取证、警告等一系列程序。
这源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 73 条的“适当顾及”原则,既要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又要避免冲突升级。相比之下,处理国内违规垂钓,整套执法流程平均仅需 8 分钟,这得益于国内法律赋予的明确权限。

从捕捞规模看,外国小型渔船单次越界捕捞渔获可达 2 - 5 吨,而休闲垂钓者日均渔获通常不超过 20 公斤。然而,违规垂钓的危害不容小觑,其多发生在稀有保护鱼种、禁捕禁钓鱼种栖息水域,以及产卵场、保育区等敏感区域,如长江禁渔期内。这些行为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具有放大效应,严重影响生态平衡。
执法取证方面,国内违规垂钓也面临困境。2023 年黄海查处的 83 起违规垂钓案件中,79 起依赖群众举报。这种取证难题,迫使执法者采取更严厉的现场处置措施,如没收渔具或处以罚款,以防止违法行为延续。
资源配置上,也体现出明显的优先级。2022 年某海域同时出现外国调查船和违规垂钓群体时,海警资源配置清晰:主力舰盯防外籍船只,快艇处理垂钓者。这种“区别对待”,本质上是公共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同时,国内《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规定,休闲垂钓不缴纳资源补偿费,因此行政处罚成为平衡生态成本的关键手段,每个被没收的鱼竿,都是对公共资源无偿占用的矫正。
为实现更精准的生态治理,各地也在不断创新执法方式。青岛实行的垂钓许可积分制便是新思路:每位钓客初始 12 分,违规扣分,扣完须参加海洋法规培训。
这一柔性管理措施成效显著,使 2023 年违规率下降 63%。与之配套的是海警推出的“电子围栏”系统,当垂钓者进入禁钓区时,APP 会自动推送警示信息。
站在威海成山头,眺望那片广袤的碧海,被海警劝离的外国渔船与接受处罚的垂钓者,共同勾勒出现代海洋治理和生态保护的立体图景。海洋执法的差异,是法律体系、资源禀赋、技术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

当公众理解到每次罚单背后,连接着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时,或许就能明白:那根被没收的鱼竿,实则是丈量文明的海岸线,衡量着我们对海洋生态保护的决心与行动。
我是悠渔乐好,后续会继续分享有关钓鱼的所见、所闻、所感,期待钓友们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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