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张某入职南通市某机械公司,负责食堂后勤工作,该公司共有员工三百余人,张某负责提供员工一日三餐。2023年12月,公司在公告栏张贴公告称:“食堂职工张某多次盗窃公司馒头,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现予以公开通报。”张某看到后认为自己并无盗窃行为,于是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损失费5000元。
庭审中,公司称通过调取近一个月的监控,发现张某在上班时经常空手而来,下班时却拎着塑料袋,且袋中经常装满了包子、馒头一类的物品,且监控也拍到了其从食堂冰箱拿馒头的画面。公司认为,张某本身从事食堂工作,实为监守自盗,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故通报行为符合公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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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张某则辩称,虽然自己负责食堂工作但并无盗窃行为,其因为患有糖尿病不能食用包子、馒头一类的面食,但公司每天早餐会发放馒头,且有时一些同事会将吃不完的馒头送给自己。这些馒头若丢弃十分可惜,故其通常将馒头放到食堂冰箱里,待积攒到一定数量后带回家给家人食用。
法院:公司未充分调查核实,侵犯名誉权。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机械公司在张贴的通告中写明张某在2023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期间发生了5次侵占、偷盗公司财物的行为,故其应当对公告内容的客观真实负举证责任。但据公司提供的监控视频,张某虽然有拎着袋子出厂的行为,但其对此解释为带的是吃剩下的馒头或带回去清洗的工作服。
法院认为,张某的解释符合常理,是普通劳动者勤俭质朴生活方式的体现。公司在未对张某所携带物品进行充分调查核实,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偷盗公司财物行为的情况下,仅凭监控录像就推断认定张某侵占、偷盗公司财物有失公允,故公司张贴不实通告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名誉权。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法院认为,因公司在厂区公示栏张贴不实通告,且张贴时间持续一周左右,具有一定传播性和影响力,造成张某的社会评价不当降低,给其精神及工作生活带来了困扰。因此,公司在对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同时,应给予张某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最终,法院一审酌定机械公司赔偿张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在这个案例中,张某因为患有糖尿病不能食用包子、馒头一类的面食,因此将公司发放的馒头带回家给家人食用。虽然张某的行为可能不符合公司的规定,但将其认定为盗窃似乎过于严厉。
公司方面在认定张某盗窃时,仅凭近一个月的监控记录就做出了结论,没有进一步调查核实张某所携带物品的来源和目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够谨慎和公正的,也容易导致对员工的误解和冤枉。
因此,建议公司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应该更加谨慎和公正。首先,公司应该明确规定员工对公司财物的使用方式和限制,以避免类似的争议。其次,在发现员工可能违反规定时,公司应该进行深入调查,了解事情的真相和员工的动机,避免仅凭表面现象做出判断。最后,如果确实存在员工违反规定的情况,公司应该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纠正和处理,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定性为盗窃。
[狗头][狗头][狗头]你咋不说发给员工的工资拿回家了是盗窃,好意思拿馒头来说事。
这种公司从来不吐骨头
这家公司太刻薄,员工怎不透心凉?
拿了几个馒头带回家就是盗窃?还张榜公示!你这个老板也太狠了吧!
垃圾公司,垃圾管理理念 👎
[点赞]幸好这法院公道
发放与自拿不同,是我的为什么不能拿
贱毛病这是 这种公司早晚倒闭 我以前厂 有女员工下班捡公司不要的抹布拿回家生火 有一天被老板撞见了 抹布被要回去了 为这事俺们班长还开会叭叭叭开会一蹲说 真特么有病[狗头]
还好法院公正,
曝光公司名字和地址
连馒头都惦记的公司估计吃了他的肉会要你的命
这公司真丢脸,垃圾公司
这是上市公司准备拉升骨架吧[笑着哭]
几个馒头看清一家公司,这公司管理层也就那样
不关门,没道理[呲牙笑]
不给带回去就别发,我们公司饭堂每次吃饭都放水果让我们自己拿,喜欢吃的多拿几个水果回去都可以[微笑]
如果是发放的,盗窃行为不成立。
说明这公司没实力呀。[笑着哭]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如果厂里提前有这个规定而且通知到了那无可厚非,不然就太不人道了[无奈吐舌]
规章制度制定了吗,规章制度制定拿馒头回家是不对的,那不服上法庭法律。因规章制度受法律约束。
这公司还要赔偿员工十几万才对,侵犯别人名誉权,继续上诉,继续重判,加到二十几万,直到最高法院,判个五十万,还要赔礼道歉,不得解雇该员工,一经解雇,必须对员工以后生活进行补偿。这样一来,所有的工人都会勇于上诉,去告公司。
找个理由让你走[得瑟][得瑟][得瑟]
奸商
这种瓜田李下的事儿很难说清楚,大多数懂事的领导顶多点你一下,格局大点的根本不会在意这事儿。
都是成年人,瓜田李下要避嫌
大家看清楚了,视频不能做法庭证据,你们被偷东西也是一样的,道德倒退几千年就是这样来的
一个馍能值几个钱啊。我们这2个馍1块钱,垃圾公司
起码赔5万
馒头值多少钱呀真的无语了,这是啥公司,平时不知道有多刻薄!
不支持这个公司[得瑟]
是不是被人整了
规章制度制定了吗,规章制度没制定,那上法律法庭。
啊?我经常带个苹果香蕉什么的[笑着哭][笑着哭]
这个世道真荒唐,什么样的玩意儿都能够当老板。
曝公司名字让大家开开眼界,几个馒头而已,一个月下来也没几个钱,这居然也要计较?[笑着哭]况且指控别人要有实证,没完整证据链,仅凭猜测就把人挂墙上了,这是什么路数?
发给员工的工资,被员工家人花了,是不是也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