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超市的商品,基本都是明码标价,意思也是非常简单,就是告诉我们,商品是公开透明,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然而,近日河南郑州的一位刘先生,看到超市标价香梨10元3斤,就买了十块钱香梨,结果自己一称,连两斤都没有,而超市居然还理直气壮,振振有词!
事情是这样的,河南郑州的刘先生进去一家超市购买水果,突然看到香梨标价10元3斤,觉得价格很划算,于是就买了10块钱!
出了门之后遇到了一位朋友,就跟朋友说自己的香梨是10块钱买了3斤,朋友却告诉他,你这袋香梨绝对没有3斤!结果一称,差不多2斤重!
这让刘先生非常气愤,觉得自己是受到了欺骗,于是马上回去找到超市问个明白!谁知道收银员告诉刘先生,香梨确实是10元3斤,但是前提必须买够3斤,而刘先生只买了不到2斤,所以也是只能按照10元来结算!
刘先生一听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们这是什么歪理,质问对方为何不写明“不够三斤,就按照10元来结算呢!”
然而收银员却仍然认为刘先生有错在先,还来没事找事,刘先生却始终咽不下这口气,觉得自己是被超市坑了!
最终两人争执不休,超市负责人只能出面解决问题,超市负责人告诉刘先生这个香梨必须买够3斤才能按照10元3斤来计算,不然就只能按照原价计算!
经过一番协调,最终超市给刘先生补足了3斤香梨,并且还对商品的标签做了修改,“香梨10元3斤,不足3斤按照10元结账!”。
就我看来,超市这种行为明显已经是违法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和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必须明码标价,如果经营者欺骗了消费者,让消费者蒙受了经济损失,必须赔偿商品的3倍价格,最低赔偿500元!
超市也怕事情闹大了,赶快给刘先生补足了3斤香梨,然而现如今很多超市都在玩这些“文字游戏”,通过这样偷梁换柱的小聪明,来达到自己赚钱的目的,属实可恶!
希望大家都能够注意识别这些商家的小套路,多多留意,避免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