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三位少女驾驶一辆标配版小米SU7在安徽铜陵市以97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撞上高速公路中分带新泽西护栏后发生燃烧,当即造成3名花季少女身亡,令人唏嘘。这再次证明,事故无情如猛虎。在事故和灾害面前,生命是脆弱的、易碎的。在任何时候,人们都要敬畏自然、敬畏机器、敬畏事故、敬畏生命,坚持安全第一。生命只有一次,没有试错的空间。
事故无情人有情。面对宝贵的生命非自然流失,家里人是痛苦的,全社会也感同身受。对此深表哀悼,合情合理。但是,对于亡者可以动感情,对待事故本身却不能感情用事。也就是说,不能因同情死者而拒绝、阻挠对事故原因的认真、全面、彻底的调查。对事故调查必须遵循理性、尊重科学。要支持有关方面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的要求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得出权威结论,并按照四不放过,即原因没有查清绝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未得到相应处理绝不放过、未进行有效整改绝不放过、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绝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公开公正处理。只要这样,才能亡羊补牢,持续改进,避免相同事故再度或重复发生,让全社会安全发展水平得到相应提升,不让生命罔断、鲜血白流,不让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教训再用生命和鲜血去验证。
但是,在这起事故面前,我看到的情形十分诡异,完全反科学。事故消息一披露,网络舆论就火力全开,一股脑朝着小米汽车及其制造商小米集团冲去,如同白素贞搞的“水漫金山”。我为什么说它诡异呢?第一,事故尚未启动权威调查,原因何在、责任谁担,还,没有一个初步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就掀起针对小米的一顿声讨,原因何在?第二,大大小小的道路交通事故每年几万起,所涉车型也并非一种两种,而是成百上千,为什么未有小米汽车遭到围攻,而其他车型,包括外国品牌、合资品牌等都获得“舆论豁免”?也就是说,基本都是靠猜测和假设围攻、只对小米围攻。这难道还不够诡异吗?
道路交通事故原则上不追究汽车厂商的责任,这是约定俗成的惯例。因为,自从汽车使用者完成购买行为起,他就成为汽车的所有者,因此也对行驶安全负主体责任。他不能撞人、也不能撞公共和他人财产。他必须按交规依法行驶,不能超速、不能超载、不能疲劳驾驶、不能打手机、不能不系安全带、不能闯红灯,更不得酒驾,等等。还要注意观察道路特别提示如降速、限速、限高等,主动规避风险。同时,他必须充分了解自己的车辆,了解其性能、指标和按钮、系统。否则,由此赞成的一切后果,都要由车主和驾驶人承担。
但是,也有排除条款,那就是由于车辆制造商的虚假和过度宣传而导致车主或驾驶人误判、误处理所形成的事故,制造商应当承担过错责任。不仅承担交通肇事责任,还要由质量监督部门依法追究其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责任。
那么,在这起交通事故中,小米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呢?在此,我们必须注意区分自动驾驶和辅助驾驶两个本质不同的概念。辅助驾驶是协助人驾驶,驾驶主体依然是人;自动驾驶则属于替代人驾驶,驾驶主体是人工智能。我注意到,小米SU7宣传的是辅助驾驶,而不是自动驾驶,而且,对辅助驾驶的局限性有明确提醒。它没有虚假宣传。至于其他,如车门无法打开、烧成废铁等,以97公里的速度撞山的结果会怎么样?在这里,我无意为小米汽车辩护,我只是提出更多可能性。小米汽车究竟有没有虚假宣传的责任,还要等权威调查做出结论。一切以调查结果为准。
由此再看针对小米的“水漫金山”式围攻,我不能不想到一点,这不是正常的舆论监督,而是不大纯粹的“水怪”作祟。网络有“水军”,主要就是组织不太正当的舆论围攻。这些人不配“军”字,叫“水怪”更合适。
这些水怪可能来自两个方向:
一是“内卷”。典型的不正当竞争。正面战场打不过,就来些个“下三滥”招式,组织一些带着马甲的虾兵蟹将胡言乱语。不求真相,只要抹黑。治理内卷,这应当是重要方面。
二是外鬼。小米汽车是高质量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典范,产品优越、价格亲民;而小米的掌门人雷军同时还是金山软件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金山软件作为成熟的操作系统,目前成为国产替代“豌豆丝”的主打产品。围攻小米汽车与围攻华为一样,都是嫉妒中国崛起的恶势力,都应当坚决抵制和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