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暑假都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今年也不例外。
日前,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就发生了4名少年相约到河中游泳,不幸全部溺亡的惨剧。
为了杜绝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兰州市教育局紧急召全市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全市教育系统以暑期防溺水案例作为警示,进一步推进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风险防范工作落实落细,确保中小学生暑期生命安全,并启动倒查问责机制。
会上,兰州市教育局负责人强调防溺水工作要做到“六个到位”(即“思想认识要到位、协调联动要到位、宣传教育要到位、家长监管要到位、重点区域管控要到位、重点人群关爱管护要到位”)和“三定一查”(即“定政策、定职责、定机制,从严倒查”),要明确责任归属,构建并完善全社会协同参与、共同负责的联防联控体系,确保责任链条清晰明确,无遗漏、无死角。
虽然兰州市教育局这样做是为了避免类似的惨剧发生,却不小争议。
很多网友认为,倒查问责机制无非是要拿老师开刀,来化解那些学生家长找学校或者教育局的麻烦,可是老师该做的防溺水安全教育都做了,暑假老师也放假,学生溺亡有老师有什么责任,难道不应该怪学生家长吗?
有网友调侃,现在学校就是“无限责任公司”,老师就是“万能保姆”,学生出什么事情都可以赖到老师头上,以后学生找不到工作、找不到老婆也问责老师算了。
也有网友认为,教育部文件明确要给老师“减负”,不应该让老师承担这么多责任,因为有学生暑假溺亡启动倒查问责机制不恰当。
……
学生溺亡,这样的话题虽然沉重,却又老生常谈,每年都有多起类似的事故,并且每次发生学生溺亡事故后,教育局和学校都会面临“责任在谁”的问题。
实际上,每年天气转热后,学校和老师都会展开各种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让学生和家长签署《安全承诺书》,甚至一些地方还安排老师巡河。按道理说,学校和老师已经尽到了教育宣传的责任,暑假学生私自出去游泳溺亡,就没有学校和老师的责任了,应该是家长监护不到位的问题。
并且教育部的中小学教师“减负”文件也明确提到,严禁让老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学习、竞赛活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上街执勤、值守工作”……
应该说,老师在学校对学生做了防溺水安全教育,就已经尽到了教育教学的责任,学生放学后或放假再出去游泳发生事故,就不关老师什么事了。但是在现实中,基本上每次发生学生溺水、溺亡事故,教育主管部门都会找老师的麻烦,尤其是家长到学校和教育局“讨说法”的情况下。
这种“讨好式”的处理方法,表面上解决了问题,实际上是让广大老师承担了本不应该属于他们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同时还让家长产生了过度的依赖心理,自己不好好监护孩子,孩子出了事情就找学校和老师兴师问罪。结果是学校和老师要做的事情越来越多,教育教学反而成了“副业”,并且加剧了家校之间的对立和矛盾。
所以说,启动倒查问责机制一定要客观公正,不要把家长该尽的责任推到老师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