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有点让人感到希望的时候,一盆冷水,又让人感到了绝望。
如果说姜萍是那希望的话。厦门这位职责女生为偷窃的经理就是冷水。
事情是这样的:6月20日,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女生发视频称,自己在学校食堂买了2份饭,拿了6双一次性筷子,被食堂工作人员指责是偷窃。
关键这个食堂工作人员,还不是一般的人,据说是一名经理。
看到这样的心情,真是令人欺负不已。
这也不禁让人联想另一个事情:上厕所。
似乎国家有明文规定,任何公共场所,都有给予人方便的义务。但是,实际上是,很多机构,哪怕是事业单位,都没有遵守这样的一条规定,包括学校、医院、或是银行。
古人说,人有三急。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不是很急很急,相信也没有人愿意拉下脸去求人。
而实际上呢?
大部分的机构,都是很抗拒的,反而像一些国外连锁的餐厅倒是很开放。甚至有些所谓私人医院,或是高端医院都忘记了救死扶伤的理念。
回到这个厦门女生的事件上来。
首先,咱撇开道德层面不讲,因为现在讲道德是最奢侈的一件事情。4双一次性的筷子,值多少钱?能算得上是盗窃吗?
当然,有人会较真,说哪怕是一分钱都是算偷窃。如果真要真么算的话,可能中国所有的银行都是贼了。
我们存银行的利息,包括贷款的利息,他们都是四舍五入的。虽然一个人不多,但是时间一拉长,人数一多,每个银行,起码一年起码省几万是没问题的。
其次,人家在你这里买了两盒饭,拿了6双筷子,怎么就不行了。有法律规定,一盒饭就只能是一双筷子。
假如筷子是坏的,或是说,筷子只有一根呢?这样的情况,又不是没有可能发生,那么饭店是不是应该主动多提供筷子?如果筷子是坏的,客户是不是说可以告店家以次充好呢?
按这样的逻辑,人家多拿4双筷子做备份,也没有任何问题啊。相反是主动提店家规避了问题。
发生这样的“悲剧”,其实不是个案,而是,有着深厚的底层逻辑:现在的环境,很多人,该讲法律的时候不讲法律,该讲道德的时候不讲道德,以法律来要挟道德,以道德来评判法律。
这样的情况,不乱套,才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