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小区里都会配备停车位,这对于家里有车的朋友来说都是必须要关注的问题。大部分的小区停车位,业主们都需要单独购买,或者支付一笔停车费用,尤其是地下停车位。这种费用一般也都是由物业来收取的。不过凡事都有意外。这不,无锡的一个小区因为停车费归谁打了官司,神奇的是小区业主竟然胜诉,由物业收取的整整196万元的停车费,竟然被判给归全体业主所有了,这可真是件稀奇事了。
一般情况下,我们只听说过小区物业收取车位费之类的,也从来没有想过这车位的收益会不属于开发商和物业。那么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原来,无锡的这个小区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并且跟开发商和物业另外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他们小区配备的停车位是属于人防建设改造的,并且业主委员会也同物业签订过合同的,是同意将人防车位的收益交给业主委员会的。如此一来这业主享有停车位收益也就是名正言顺了。
自从小区人防停车位产生收益开始,业主们都会收到相应的款项。不过从2013年开始,开发商不淡定了。主要是一计算下来,自从投入使用,这停车位的收益竟然有196万多,于是开发生认为是他们建设的停车位,他们才是人防车位的投资人,这停车位的收益应该归开发商所有。
不过,有意思的是经过法院判决,认为该小区的人防停车位是属于小区业主的公摊面积的,业主们在车位改造之初就付了这笔费用了,也就是在建设之初小区业主们就是实际的投资人了。所以,理所当然的,这小区的人防停车位收益就是属于小区全体业主的。
如此一来真是大快人心有没有?很多小区都是把人防设施改建成了地下车库,业主们对于停车位和物业开发商之间也没少闹矛盾,起争执,此例一出,相信很多类似的问题就都能解决了。作为业主是有权利享有该有的权利的,这无锡的法官真是要为他们点赞了。所以说,我们国家的法律是公平公正的,真正能保障老百姓的利益的。有句话法官说的很对,要保证居民确实是安居乐业。大家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