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本是一件令人感到高兴和喜庆的事情,但湖北的余某却在表姐的婚礼上遭遇了一场噩梦。在这场案件中,湖北的一名男子在婚礼上惦记漂亮的伴娘,强行“邀请”她在宾馆发生关系时遭拒,冲突下便引发了这场伦理纠纷。
2012年10月,在湖北某中学读高中的余某在放假期间听说自己的表姐方某准备结婚,想要邀请她在婚礼上当伴娘,沾沾喜气。想着自己和表姐毕竟是亲戚关系,不好意思开口拒绝,而且给表姐当伴娘也不是一件坏事,没有多想的她便答应了下来。
虽然参加的是自己表姐的婚礼,但她对未来的表姐夫却没有太多的印象,一方面她正在读高中,学业压力比较大,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关心学习之外的事情,而另一方面,表姐方某和他们一家并不在同一座城市生活,两家人的联系也并不紧密。
但出于对表姐的信任,她在这件事情上也就没有过多考虑,而且在交流时她的表姐还表示,只要婚礼仪式结束余某就可以自由活动,还特意为她在宾馆单独开了一间房,这让她的心里更加安心了不少。
在婚礼当天,已经赶到婚礼现场的她便和表姐一起在化妆室里给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随后还在表姐的帮助下第一次穿上了伴娘的礼服,随后便高高兴兴地跟着表姐迎接婚礼的到来。
在新郎的迎接下,她便陪伴着表姐走进了婚礼仪式的现场,一路上,年轻漂亮的姐妹二人便吸引了很多宾客的注意,而其中,作为伴郎的张某也深深地被二人吸引。但碍于方某是自己好朋友的新婚妻子,他不便对其产生非分之想,但在看到作为伴娘的余某后,他便对余某产生了一些想法。
在仪式结束后,新郎新娘便有自己的事情需要忙碌,方某也就顾不上照顾自己的表妹,而余某也理解表姐的难处,在处理完自己的事情后便独自离去,前往表姐为她单独准备的房间里休息。而这时,一直关注着余某的张某在看到她离开后,便招呼上两个朋友一路尾随着对方来到了宾馆。
那时的余某虽然比较疲惫,但也发现了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三名陌生男子,但想着对方也是受邀而来参加婚礼的宾客,可能也是想回宾馆休息,便没有在意这件事。可当她拿着房卡刷开自己的房门准备休息时,这三名男子却突然将其拦了下来,说要请她一起去吃饭聊天。
此时的余某辛苦了一天,处理完自己的事情后也确实感到有些饥饿,想着对方的情况可能和自己一样,便答应了下来,但在吃饭的过程中,张某等人却买了一些酒水,甚至还一直向她敬酒,双方在之前毕竟不认识,并且从小到大都没有喝过酒也不想喝酒的余某便委婉地拒绝了对方。
在吃饭的过程中,张某的两个朋友在接到电话后便先后离开了饭桌,而她也准备结账回房间休息。但一旁的张某依旧不肯放弃自己的计划,在吃完饭后便以护送的名义和她一起离开了饭店。
二人入住的都是同一家宾馆,余某也没办法拒绝对方,虽然张某一路上想要找话题和她聊天,但对张某并无好感的余某却并不想和他搭话,这让二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在回到宾馆想要回自己的房间休息时,她却突然被张某阻拦了下来,甚至还被对方强行抱进了房间,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余某难以抵抗张某的暴力行为,随后便遭受到了对方的侵害。
事发后,张某虽然向她赔礼道歉,并且表示自己真心喜欢她,希望可以和她交朋友,但张某的无礼行为让余某无法接受,在将其驱赶后便将自己的不幸遭遇告诉给了家人。
随后,余某便在家人的安抚和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报案,而张某也被警方抓捕归案,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他还是认为自己只是追求喜欢的人,不承认用暴力的行为手段对余某做了不好的事情。
但警方在从余某体内提取出DNA样本,经过比对后与其相匹配,并且在余某的身上发现了抵抗所形成的伤势和痕迹后,张某的供述不攻自破,而他也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本案中,余某和张某之间并非关系亲密的朋友,也非互相喜欢的情侣,但张某为了一己私欲,在利用灌酒使其失去反抗能力的计划失败,并且余某多次表示自己无意与其交往,在事发前便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愿。
但张某依旧不肯放弃作案,在违背对方意愿的前提下,利用暴力手段迫使受害人处于不能反抗的状态下,随后对其实施了不法侵害的行为,那么他的行为便构成本罪。
最终,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
追求自己喜欢的对象并没有过错,但也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并且需要尊重对方的意愿,而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对方发生关系,这就破坏了恋爱双方公平自愿的原则,同时也让张某在作出犯罪行为后,让对方受伤的同时也为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回顾 湖北一男子惦记漂亮的伴娘,在宾馆发生关系,终酿伦理纠纷》中,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姓名系化名;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