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说原谅我了吗,为什么出尔反尔!”2004年6月,在家休息的余某因涉嫌强奸被警察带走接受调查,而当他被带到派出所,得知报案人正是他的小姨子侯雪后,当着民警的面问出了这样一句话。
但他没想到,跟着侯雪一起来报案的还有他的妻子侯丽以及丈母娘,而他的这句话让原本还有一丝丝希望的侯丽当场崩溃。这桩发生在哈尔滨的伦理纠纷案中,妹妹住进姐姐家意外怀孕,却引出了姐姐婚姻当中的隐患。
十年前,22岁的余某在哈尔滨打工时认识了20岁的侯丽,那时,两人在工作中互有交流,接触频繁之后两人便对彼此产生了一些好感。于是,在一次节假日期间,都有结婚想法的两人在交往了一段时间之后便向各自的家人提亲,得到两家人同意和祝福后,两个年轻人便走到了一起,组建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
在结婚后,两人在对新婚的喜悦和未来生活的向往中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两人在生活中看到了彼此越来越多的缺点。尤其是两人在结婚前相处的时间不到半年,感情基础本就不牢固的二人,婚后的幸福感和对彼此的感情也就在柴米油盐的生活琐事中,在一次次的争吵中逐渐消散。
但为了年幼的孩子考虑,两人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就这样,在磕磕绊绊中两人走过了婚姻的第十年。2004年春节过后,侯丽刚刚大学毕业不久的妹妹侯雪想要在哈尔滨找一份工作,为了省点钱便希望寄宿在堂姐家里。
对于自己妹妹的要求,作为姐姐的侯丽自然没有拒绝,在将妹妹接到家里后便将一间次卧腾出来留给她住宿。而余某看到家里来了一位美女,心里愉悦之下也就没有拒绝这件事,反而在之后的生活中对小姨子的生活和工作很是体贴入微,让侯雪感到有些尴尬,但作为妻子的侯丽也没有在这件事上多想。
她没在这件事情上多想但不代表余某也会恪守自己的道德底线,在一次次的关心之下,侯雪对自己的姐夫没有了太多的警惕之心。4月的一个周末的中午,侯丽跟朋友外出逛街,而侯雪留在家里休息,这让同样待在家里无所事事的余某看到了机会。
趁着妻子外出,而他和年轻漂亮的小姨子在家里有单独相处的机会时,他便壮着胆敲开了侯雪的房门,说自己有个事情想要跟她商量一下。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后,侯雪对姐夫也有了一些信任,在听到姐夫想要跟自己商量一些事情时,没有多想的她便打开了自己的房门。
在走进侯雪的房间后,余某便讲起来自己在婚姻上的不幸福,以及他对侯雪的喜欢和关心,只要她同意跟自己在一起,他表示自己可以和侯丽离婚。听到姐夫说完这些话后,年纪轻轻的侯雪没有想到姐夫竟然是这么不负责任的一个人,拒绝后便要将他骂出自己的房间。
这时的余某在看到侯雪不仅拒绝了自己的要求,还对自己辱骂,情绪变得激动之后他便强行对侯雪进行了不法侵害的行为。在二人悬殊的力量对比下,侯雪遭受到了姐夫的侵害。在事情发生后,余某又向她下跪祈求原谅,而这时的侯雪不想破坏姐姐的婚姻,一时心软便答应了下来。
可她没有想到,自己一时的隐忍和退让,却让余某产生了误会,在事情过去半个月后,余某趁着妻子外出办公期间,再次与留在家中的侯雪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而这一次,余某在看到对方不想原谅自己,帮自己隐瞒这件事的侯雪后,情绪愤怒之下便出言威胁表示,只要她敢将这件事说出去,那么他不会放过他们一家,甚至都不允许侯雪从房子里搬出去。
在余某的威胁和恐吓下,性格比较软弱的侯雪便再次选择了退缩,本想着依靠加班来躲避对方,防止自己再次受到威胁和伤害。但却在第二次事情发生一个月后,突然感到身体有些不适的侯雪在去医院做了一次检查后,发现了一件令她无法接受的事情。
那时的她以为自己是长期加班导致的肠胃不适,结果去医院检查后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怀上了身孕。而那时刚刚大学毕业不久还没有谈恋爱的侯雪在拿到检查报告就当即就意识到这个孩子的父亲就是余某。
看到这样的结果,情绪崩溃的她便将此事告诉给了自己的家人,在姐姐和伯母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报案,于是,便有了开头的一幕。面对确凿的证据,余某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他在交代罪行时依旧表示两人是自愿的。
但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在本案中,余某为了一己私欲,通过胁迫、暴力等手段,先后两次对受害人实施不法侵害的犯罪行为,还造成受害人怀孕的后果,对受害人的身心造成损害,依法应当严惩。
最终,经过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1年。
“嗜欲者,逐祸之马也”,对家庭不忠诚,放纵自己的欲望,最终对侯雪带来身心上的损害的同时,也将他自己拉进了罪恶的深渊,可谓自作自受。
(《案例回顾:哈尔滨一桩妹妹住姐姐家怀孕引发的伦理纠纷》中,图片为网图仅配合叙事,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姓名系化名;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