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张女士在4S店订了一辆进口奔驰GLE450,订车时加上一些自选项目一共要84万多。等了许久终于到车了,店里告知张女士一个好消息,说车子降价了。不过她不太相信有这么好的事,随后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降价确实不是平白无故的,而是减配了,这让她不能接受。
当时张女士是在2月份订车车子,在4S店付了10000元定金。因为疫情的原因一直拖到六月份才交车。4S店告知张女士有个好消息,就是这台车官方降价了,大概降了6000块钱。但没有说具体原因。本来车子便宜了,自己也就省钱了,这是个好事,但她总感觉没那么好的事。
后来她在网上查了一下,发现因为芯片的问题,这台车子减配了,她订的是车是2022款,但4S店提供给她的是2022款的改款,是一个减配的版本,她比较在意的就是驾驶位电动座位记忆功能、方向盘记忆功能以及腿托功能。虽然车价降了几千元,但如果是在店里加装,这些配置都要上万。
而且根据4S店发给张女士的说明,可以看到在张女士订车时库存中是有这辆车的,但在三月份收到厂家邮件,此车因发动机限产被厂家删除订单,随后厂家又分配了一个同配置车型过来。
但张女士认为,既然对方在三月份就已经知道这件事,就应该当时第一时间告知,而不是等到她来追责时才去解释,这一点她是不能接受的,于是拒绝提车。并找到媒体反映此事,至于后续如何解决,她全权移交给朋友周先生去处理。
对此,4S店的金经理首先明确一点,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就是2022款,而这台车子在2月份之后有三个版本,都是2022款。
其次,进口车只有在批发的时候才能明确知道是什么版本,经常会出现之前看车时是第二、第三版本,但实际到店却是第四个版本。这就是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说明,因为他们也只能等到车子到店才能确定详细配置。
虽然说这台车降低了一些座椅、方向盘记忆功能,但同时也增加了驾驶辅助等安全辅助系统,后来他们提出综合优惠两万元。
但张女士和周先生并不认同这个解释和方案,他们认为,如果按照4S店的说法,那买车和开盲盒有什么区别,她们要求在车价打9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因为张女士没有要这台车,后来4S店将车子做了其他处理。
现在张女士找到媒体介入,认为4S店没有按照合同车型约定交付,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但考虑到这么长时间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他们要求将定金退一赔三。对此,4S店不认为自己有违约的情况,接下来,张女士准备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
其实张女士的心情能够理解,80多万的车都定了,难道还会为了省下几千块钱高兴吗?显然相对于价格,他们更关注的是配置,与其说是降价,倒不如说是变相涨价,要知道加装这些配置的价格远远要大于降价的价格。
一般来讲,4s店违约定金的退还规定是:支付定金的二倍金额作为赔偿。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当事人一方违约,违约方是缴纳定金的,定金不退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即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须要证明这一点。也通过增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从这件事来看,双方当初合同约定是“2022款”,但是在双方的认知中却不是一回事,客户认为就是当初看中的一款,而4S店则认为只要是2022款就可以。
但最大的问题就是4S店没有提前告知,作为专业的服务机构,不会不清楚这种事情,都是可预见性的,所以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可能遇到的情况并且写在合同中。现在客户因为配置不符没有按时提到车,4S店理应返还双倍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