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不伦恋,最终却因敲诈勒索落下帷幕,女孩被判有期徒刑10年,其哥哥也因出主意被判有期徒刑3年,看似老人没有失去什么,甚至还得到了“解脱”,可个中滋味,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知晓。
据了解,老人是一家央企某分公司负责人,女孩是公司临聘人员,女孩比老人小27岁,女孩哥哥是老人儿子的高中同学。2017 年 3 月,女孩踏入公司不久便与老人发生了关系,随后的一年多里,双方以老公、老婆相称。然而,当老人决定“不结婚”时,女孩的世界瞬间崩塌。她试图通过各种方式,包括到公司总部“讨说法”,来挽救这段她以为可以依靠的感情,期望能通过婚姻来稳固这摇摇欲坠的关系。
老人见事情闹得不可收拾,于是决定“破财消灾”。几轮谈判后,女孩要求老人给予“3个国企工作岗位及200万元补偿”,老人在支付200万元补偿款后,选择报案。最终法院认为,女孩及其出主意的哥哥通过举报方式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处罚。
该案件的各种纠纷外人无法了解,但类似的案件也不是第一次发生,甚至在此之前,一些明星和网红也因类似的事,控告女方敲诈勒索,而最终结果都是女方被定罪。
无论是该案件,还是以往类似的案件,无一表明,在这种不道德的“恋情”中,女方强行索要财物等,一旦男方不给,女方用威胁手段,那么就意味着构成敲诈勒索。
这种局面,对于那些试图依靠不道德“恋情”获取好处的女方来说,无疑是一个无解的死局。她们以为可以抓住所谓的“救命稻草”,却不曾想这根稻草随时可能断裂,将自己带入深渊。在这样的关系中,男方愿意给,女方才能收;男方不愿意给,女方就不能强求。这是多么卑微和无奈的处境。
既不道德,又卑微,甚至一旦不慎,还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确实十分艰难。希望这些女方能够及时清醒,学会做一个“独立女性”,不要再寄望于当他人“情妇”获取好处,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奋斗去赢得尊重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