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邻居家自行车,摔成9级伤残后向邻居索赔13万,法院判了!

自然疗法说 2024-10-01 01: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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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着很多的风险,在做事之前一定要首先考虑如何规避风险,但你一定想不到,借东西也有摊上风险的可能。

家住青海某偏远村落的陈某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与飞来横祸差不多的事,她明明是做好事,最后却被对方反咬一口,要求赔偿13万!那么,她最后赔了吗?

借东西的风险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将东西借给别人时,一定要保证所借物品的安全性,如果所借物品存在安全隐患,一定要提前告知并说清楚处理方法,否则如果对方在使用这件物品时发生了意外,借出的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例如明知道自己的汽车在刹车方面存在一定的隐患,但是在朋友提出借车的时候,豪爽的把车子借了出去,那么这时候,朋友因为这辆车子而受到伤害,车主就需要负法律责任。

甚至包括,邀请朋友到自家后花园玩耍,如果后花园中,因为要做某些事情而挖了一个坑,朋友没有发现掉进坑里受了伤,业主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而青海某法院接到的这起案子,就和借车的情况差不多,被告人陈某是个普通的农家妇女,家里有两辆自行车,被邻居李某请求后,将其中一辆借给了李某。

李某在骑自行车时撞到了树上,怎么也爬不起来,幸好当时有村民路过,将李某送到了医院,才避免了更大的损失,但李某依旧伤得很重,花了不少钱。

李某十分气不过咨询了律师,这种情况他可不可以找借给他车的人负责,律师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因为李某之所以会受伤,很大的原因是因为他借的那辆自行车的刹车有问题。

李某的伤在腰部,他按照律师提示,让负责给他治疗的医院出具伤残报告,医院对他的腰伤做出了九级伤残的判断,李某是一个没有读过什么书的农家汉子,听到“九级伤残”顿时吓坏了,认为自己伤得非常严重,一定要让对方付出代价。

陈某听说后当即喊冤:“我根本没答应把车借给他!他自己偷了我的车,受再重的伤都该自己负责,且他要赔我修车的钱!”

可是李某听到这样的说法并不慌张,因为他们就这件事情已经吵了很多次,而在之前的多次争吵中,陈某都曾当着众人的面承认,她自愿将自行车借给自己。

法院了解情况后,判定陈某应当为李某的伤负责,这两人之间的纠纷到底是怎么开始的?陈某真的需要赔付13万吗?

借车借成仇

这件事情还要从一天中午说起,这天中午,陈某正在家中准备午饭,邻居李某突然上门:“小陈你们家有没有味精?借我一点用用。”陈某抽空回答他:“没有味精,我家习惯了用鸡精,你用吗?”

李某摆摆手,表示自己做的菜一定要用味精,鸡精做出来不好吃。陈某便打趣道:“你大哥要做什么好吃的呀?”李某告诉陈某:“我老婆家的几个亲戚过来玩,总得给人家弄点好吃的撒。”李某说着就往外走,表示他要去村头小卖部买个味精。

走着走着,他突然发现,陈某家门口停了两辆自行车,村子里已经通了水泥路,骑自行车非常方便,李某便给陈某说:“小陈我可以借你们家自行车用一用吗?”

邻居之间借自行车用一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陈某家门口停了两辆自行车,一辆属于她自己,一辆属于她正在上学的儿子。

平时,她儿子都是骑自行车上下学,但是昨天这自行车的刹车出了点问题,陈某便没有让儿子在骑,李某看到门口的两辆自行车,一辆比较新一辆比较旧,出于人的贪婪本性,他径直走向了陈某儿子那辆比较新的自行车。

陈某看到这个情况本想告诉李某,那辆车的刹车出了问题,但她又想了想,觉得李某只是骑车去村头买个东西,路程不远,而且路上也没有什么陡坡,应该不会出什么问题,抱着这样的心理,陈某便看着李某骑走了那辆刹车有问题的自行车。

然而,结果和她想象的不一样,李某在半路摔倒了,而且摔得非常严重,直接被村民们送去了城里的大医院,陈某立即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也十分后悔自己没有把话说清楚,但她的后悔只持续到李某的腰伤好起来,准备出院的时候。

因为李某从医院带回了一堆医疗文件,向陈某提出了索赔,包括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害赔偿,总额达到了13万元,13万已经远远超过了他们家一年的收入,她自然不可能就这样把钱赔给邻居,她甚至觉得委屈,自己好心借车,怎么对方还反咬一口?

判决结果

对于李某的要求陈某越想越气,所以她不但不赔付,反而要求 赔她修自行车的钱,他儿子那辆自行车原本只是刹车有点小问题,但是陈某骑着出去摔一跤,彻底把车给摔坏了,修车要花多少钱。

陈某觉得自己之前是看在李某受了伤,才没有跟他计较,没想到李某居然会反咬一口。“哪有借了别人好好的东西,结果给别人用坏了,还回来还不赔钱的道理?”

双方争执不下,只能到村委会找村里面的干部评理,可是两家人的邻里情分早就因为李某提出的13万断了个干干净净,而村干部的调节方式大多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这个方法对于已经闹掰了的两家人来说完全没有用,两家人之间的矛盾持续升级,几乎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最后,李某只能听从晚辈的意见,将邻居陈某告上了法庭,陈某这时候也认真了起来,咨询律师这种情况他是否真的需要赔付。

律师了解了事情经过后给出了肯定的答案,说她就属于,过失导致人伤残,如果想要不赔付,唯一的办法就是证明李某在起走陈某家的自行车时,并没有征得陈某的同意。

于是,陈某便在法庭上翻供,说自己并没有同意将自行车借给李某,是李某自己强行骑走了自行车。可惜的是法院早就对这起案子进行了取证,村子里很多人都能证明陈某曾经承认过自己同意并知情将自行车借给了李某。

最终法院判定,陈某需要为李某的伤负法律责任,但经过一系列的法律条文调整后,陈某只需要赔付李某2.6万元。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对待任何事情都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如果陈某不抱有侥幸心理,觉得李某骑得近就不会出事,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而在法院上,陈某再次想要通过否认知情来侥幸逃脱法律责任,最终仍旧没有逃脱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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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邻居自行车买味精,不料车子刹车失灵导致男子9级伤残,男子索赔13万,法院判了!

长沙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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