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法律问答·重庆“胖猫”事件不予立案,原因有哪些

法的正能量 2024-05-23 08:17:15

“胖猫”事件不予立案,其原因是其弟弟与网恋女友之间的“交易”不符合诈骗的构成要件。需要说明的是,不少网民称“胖猫”为姐姐,据此,“胖猫”在本文中是昵称。

今日法律问答:盗窃与诈骗的区别

5月19日,重庆“胖猫”在自媒体上披露,弟弟被诈骗51万元,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当弟弟给网恋女友转账现金后坠江身亡,姐姐有责任,也有义务查清事实。“胖猫”通过账号持续发声,其目的是仿效其他类似案件,追究网恋女友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在不成文法制度国家,有其他类似案件的先例,“胖猫”的愿望可能实现。我国是成文法国家,有类似的刑事判决,“胖猫”的愿望也可能不能实现。不是交易当事人,交易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胖猫”愿望实现却损害法治原则,此也是“胖猫”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原因之一。

我国司法实践不能区分基本犯罪,如,盗窃与诈骗不能区分等。究其原因,还应当归结于刑法理论上对西方法律制度引入的选择。在教育上,英语成为我国名副其实的第二种语言,对外交流也主要是英语。在科技领域,美国可能领先,但在法律等人文领域,美国却是蹒跚学步的孩子,如,美国与英国一样,该国不成文较少,刑事裁决的根据是先例。

英国、美国对盗窃、诈骗的刑事判决各不相同,据此,英美等不成文法律制度国家的律师业相当繁荣。少数学者研究英美盗窃、诈骗先例后却“忘记”了我国盗窃和诈骗罪的来源,如,在传统中国,盗窃被定义为不义取得,究其原因,盗窃、诈骗等基本犯罪来源于成文的民事法律制度。

盗窃与诈骗的区别在于《民法典》,或者民法理论中的民事法律事实中的不同分类。盗窃对应民事法律事件,诈骗对应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事件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又在于:直接交易,或者关联的当事人之间是否有意识表示,如,自然人的出生,父母对子女的出生可以有选择,也有意识表示,但出生是相对于父母与子女而言,据此,出生是民事法律事件,意识表示需直接针对法律事实本身。

例如,行为人“调包”的行为,表面上看是诈骗,但因调包的意识表示并不是直接针对包内的内容,据此,调包仍是民事法律事件,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调包,司法机关应当认定为盗窃罪,不能认定诈骗罪。

我之所以要列举以上“调包案件”,其原因是南京市某区司法机关办理了一起涉外电信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与境外诈骗人约定了洗钱方式,境外行为人将骗取的现金汇入洗钱人卡内。洗钱人却有选择地来了一个“黑吃黑”,司法机关将“黑吃黑”认定为盗窃。

上述案件在美国有可能有先例认定为盗窃罪,但在我国,盗窃对应民事法律事件。境外诈骗人明知将现金汇入洗钱人银行账号的后果,“黑吃黑”可能构成诈骗罪,但诈骗的构成条件之一需隐瞒主体身份,据此,电信诈骗中的省钱人“黑吃黑”只能认定为侵占。

对违法犯罪的收益认定侵占又不符合基本的正义,据此,不少学者又认为不构成犯罪,如,张明楷教授在《刑法学》中的介绍贿赂罪中所列举的例子等。张明楷等教授的刑法学之所以成为主流理论,或者被广泛接受,其主要原因是他们是成文法的研究者。我国司法实践倘若采取该观点,境外的电信诈骗犯要行使权利需要到境内提起不当得利之诉,或者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自诉,问题是,他们敢吗?

就“胖猫”弟弟被骗案件而言,弟弟的女网友倘若没有隐瞒身份,女网友可能构成民事欺诈,“胖猫”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等程序了解警方的初查材料,决定是否行使撤销权。相反,倘若隐瞒了身份,女网友可能构成诈骗。“胖猫”的救济途径有二:一是,通过复议、复核程序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二是,通过侦查监督程序要求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

其中,复议程序是向作出不予以立案的机关提出,复核程序是向作出不予以立案的上级侦查机关提出。侦查监督程序,是指向作出不予以立案侦查机关同级的检察机关提出,其内容为,请求检察机关要求侦查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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