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中派遣军司令官 畑俊六,日本东京人,元帅陆军大将(1944年),甲级战犯。他主张优先控制中国已占领区域的资源,反对盲目扩大战线,强调通过掠夺占领区物资(如铁路、矿产、粮食)维持日军补给,削弱中国抗战能力。

第二军司令官 东久迩宫稔彦,皇族,陆军大将(1939年),第43任首相。他被天皇用作制衡军部的棋子,其皇室背景使他在战争后期成为协调军部与皇室利益的中间人。1945年日本投降前夕,其角色从战争推动者转为“收拾残局”的执行者,为战后解除日军武装埋下伏笔。
第三师团师团长 藤田进,陆军中将(1936年),1946年被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列为重要战犯。

第十师团师团长 矶谷廉介,陆军中将(1936年),甲级战犯。日军“三大中国通”之一,长期在华从事间谍活动,专注研究中国南方政治(如广东国民党政权),为日军提供情报支持。
继任师团长 筱冢义男,陆军中将(1936年),1945年9月17日自杀身亡。

第十三师团师团长 荻洲立兵,陆军中将(1937年),1946年被中国国民政府列为南京大屠杀战犯之一,但因日本战败后政治庇护及美苏冷战格局影响,未接受东京审判或其他国际法庭制裁。
第十六师团师团长 藤江惠辅,陆军大将(1943年),甲级战犯。
继任师团长 中岛今朝吾,陆军中将(1936年),南京大屠杀罪魁之一,于1945年10月25日病死。

野战重炮第一旅团
骑兵第四旅团旅团长 小岛吉藏,陆军中将(1939年)。
战车第一联队
锦木海军陆战队
伪军于芷山部

第十一军司令官 冈村宁次,日本东京人,陆军大将(1944年),日军侵华战争核心指挥官之一,他被中国政府列为甲级战犯,但因冷战背景下美国政治干预,未受东京审判制裁,反而被国民政府宣判“无罪”。
第六师团师团长 稻叶四郎,日本石川县人,陆军中将(1937年)。他因性格“骄狂”遭冈村宁次排斥,后者称“无人可用也不得起用”。
第九师团师团长 吉佳良辅,陆军中将,南京大屠杀罪魁之一,因朝香宫鸠彦王利用皇族身份干预,他未被列为战犯,战后未受任何法律制裁。

第二十七师团师团长 本间雅晴,陆军中将(1938年)。1946年2月11日,因曾大量残杀美国和菲律宾战俘及死亡行军的罪责,被美国在马尼拉的军事法庭判处死刑。
第一〇一师团师团长 伊东正喜,陆军少将。他作为资深炮兵将领,擅长阵地战但缺乏机动应变能力,武汉会战中因轻敌冒进遭中国军队精准打击。
第一〇六师团师团长 松浦淳六郎,陆军中将(1934年)。皇道派核心成员,他长期担任参谋与教育职务,缺乏实战指挥经验,被评价为“独立指挥能力不足”。
波田支队
石原支队
海军第三舰队
土师池海军陆战队
战车第二联队
町九机械化兵团
野战重炮旅团

直辖兵团:
第十五师团师团长 岩松义雄,陆军中将。抗战胜利后被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列为重要战犯,但因日本战败后政治庇护及证据问题,未受国际法庭审判。
第十七师团师团长 广野太吉,陆军中将。
第十八师团师团长 牛岛贞雄,陆军中将(1931年)。1946年被南京国民政府列为乙级战犯,但未受到国际法庭审判。
第二十二师团师团长 土桥一次,陆军中将。1942年12月,其下属第五十九师团第53旅团驻山东馆陶县部队因兵力调整引发士兵暴动(即“馆陶事件”),他于事件后被日军大本营撤职,转任熊本师管区司令官(1945年4月),逐渐淡出侵华前线。
第一一六师团师团长 清水喜重,陆军中将。抗战胜利后被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列为重要战犯,但因日本战败后政治庇护及证据问题未受国际法庭审判。

航空兵团司令官 德川好敏,日本东京人,出身清水德川家(御三卿之一),陆军中将(1937年),日本陆军航空兵奠基人。
第一飞行团
第三飞行团
第四飞行团
说明:①长江方面,由第十一军司令冈村宁次统一指挥。
②大别山北麓方面,由第二军司令东久迩宫稔彦统一指挥。
③第三师团于一九三八年八月二十五日编入第二军序列。骑兵第四旅团系由华北调来,十一月十一日纳入华中序列,于十月十四日配属第二军。第一一六师团之石原支队,系会战后期加入战斗。
④第十八师团于九月十七日编入第二十一军,参加广东作战。
⑤直辖兵团之主要任务,为战略预备及维持占领区之安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