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三姐”程春莲:用身体交易103次,敛财76万,37岁被执行枪决

盈手赠佳期 2023-05-20 23:32:53

她曾是当红明星,却在巅峰时期选择下海经商,为了赚钱,她先后用身体交易103次,疯狂敛财76万,最终走上不归之路,37岁那年被执行枪决。

她,就是“刘三姐”的扮演者程春莲。

她到底经历了什么?为何会在巅峰时期放弃如火如荼的事业,选择下海经商?又犯下了什么罪行,在37岁那年被执行枪决呢?

程春莲1955年出生于湖北的一个普通家庭,她从小就长得非常的漂亮,而且能歌善舞。虽然家里不富裕,但是在10岁那年,父母最终还是咬咬牙,拿出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给她报了舞蹈学校。

程春莲非常的懂事,她知道自己学习舞蹈的机会来之不易,因此非常的刻苦努力。功夫不负有心人,16岁那年,凭借姣好的面容和优秀的舞蹈功底,成功的考入了市里的歌舞团。

在歌舞团里,她也没有松懈过,努力刻苦又具有天赋的她,很快得到了老师们的赏识,也迎来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原来当时国家歌舞团想要排练歌舞剧《刘三姐》,但是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女演员,于是他们就向各个地级市歌舞团下发通知,在老师的推荐下,程春莲被成功选中,之后凭借《刘三姐》一夜成名。

虽然那时的电视还没有普及,但是程春莲却火的一塌糊涂,很多人将她视为偶像,甚至还有人直接称呼她为“刘三姐”。而她的工资也是水涨船高,在那个月工资只有几十块钱的年代,她的工资就已经涨到了300元,父母看到女儿如此有出息,也是非常的高兴。

但是有句话说的好:“人心不足蛇吞象”,拿着如此高的工资,程春莲却不满足。毕竟走红之后的她,见识到了社会上流阶层的人士,见识到了他们挥金如土的生活,这让程春莲心中有了波动,她觉得这300元的死工资根本不够花,只有赚更多的钱,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

于是她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就是下海经商。

在那个改革开放刚刚兴起的时代,社会各个阶层的人纷纷选择辞职下海,而程春莲也毅然决然的辞去了歌舞团的工作,带着自己的积蓄,选择下海经商。她来到的第一个城市就是刚刚成为经济特区的深圳,希望能在这里,能够捞到第一桶金。

凭借自己当时的名气和姣好的容貌,程春莲很快就找到了一份工作,那就是在美尔雅服饰公司做销售,这份工作虽然辛苦,但是比在歌舞团时要赚的多。本以为程春莲会继续做下去,可是见识到灯红酒绿的她,依旧奢望纸醉金迷的生活,虽然现在赚的不少,但是却远远不能满足她的欲望。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认识了人生中的贵人,这个人虽然带她赚了不少钱,让她过上了奢华的生活,但是也让她走向了犯罪的道路,毁掉了她的一生。

1988年,程春莲在庐山偶然认识了渤海石油公司运销处销售科的科长梁某。在那个年代,石油实行的是计划供应,而程春莲当然也嗅到了其中的巨大商机,她想利用梁某为自己搞到一些计划外的供应指标,梁某欣然答应。不过他答应的背后,并不是真的想要帮助程春莲,而是想要她的美貌和身体。

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多年的程春莲自然也是明白这一点,只要能够帮她赚到钱,她可以牺牲一切。于是在一天晚上,她大胆的换上了性感的连衣裙,来到了梁某的房间,两人先是聊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当然,他们彼此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于是很快就聊到了chuang上。

在梁某的帮助下,程春莲很快就签订了一份汽油1000吨、液化气50吨的合同,这是她利用自己的身体,完成的第一份钱色交易。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程春莲开始游走于不同的男人之间,利用自己的美色来赚取利益。

不止于此,1988年7月份,在梁某的帮助下,程春莲还顺利的进入到了市工业供销总公司石油化工协作分公司,在这里,她变得更加的大胆和开放,没多久,便从一名普通职员,当上了一名副科长。

利用自己的身体和人脉,程春莲搞到了更多的石油,之后她又把这些石油卖给了浠水县石油公司,不但赚到了更多的钱,而且也逐渐形成了一张强硬的关系网。

那时的程春莲到底有多嚣张?她曾明目张胆的说到:“我上面有人,什么事儿都能摆平。”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嚣张的背后,她的种种行径早就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

1989年6月,一封以“一群众”署名的举报信转到了黄石市检察院,这封信中详细检举了程春莲受贿的全部过程,包括受贿的时间、地点和当事人,甚至连她什么时候进的单位,什么时候升的职,每吨石油赚取了多少钱,都说得清清楚楚。

后来有人将举报信的事告诉了程春莲,让她先去避避风头,或者找人来摆平这件事,没想到程春莲却愈发的嚣张,认为没有人敢动她。不过让她没想到的是,检察院领导在接到举报信后,随即做出批示:立案侦查!

不过因为程春莲的关系网错综复杂,在调查中过程中也是阻碍重重。程春莲的单位先是故意拿出了500多本账册为难调查组,之后又大摆饭局进行贿赂,好在调查人员都不为所动,最后查出了程春莲私藏的账本,上面记载了她多年以来所有交易的明细。

据统计,从1988年8月份以来,程春莲先后用身体交易103次,敛财共计76.6万元。要知道在那个年代,万元户就已经非常了不起了,可想而知,76.6万是什么概念?也正因为如此,这起案件,成为了当时省内最大的女性受贿案,也是全国六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

证据确凿之后,程春莲被批准逮捕。

可即便是被捕入狱,程春莲依旧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罪行,在那个计划供应的年代里,她称自己能从外面搞到石油,不但解决了油荒问题,而且也保证了工业和农业机械的正常运转。因此她并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甚至还坚称自己有功。

而在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她还在威胁工作人员:“等我出来以后,一定会让你丢掉工作。”

而在临刑前夕,工作人员问程春莲还有没有话说,她说道:“我不服,我能倒卖石油凭的是我个人的能力,这些都是我辛苦赚的钱,凭什么说我投机倒把?”

可是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程春莲的一切辩解,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最终,程春莲以受贿罪被判处死刑,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此时的她才明白,原来自己多年来编织的关系网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没有人会救她,也没有人能救得了她。

1992年4月3日,程春莲被执行枪决,随着一声枪响,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37岁。

有人说,如果换做现在,程春莲或许不会被判死刑,但是情况不同,程春莲犯罪时,我国正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法制也在不断的恢复和建立,面对当时高发的刑事和经济犯罪,必须采取严重打击犯罪的刑事政策。

或许对于程春莲个人来说,是一个悲剧,但归根到底,是她咎由自取。

如果没有下海经商,或许她还是人人追捧的偶像;如果没有贪欲,或许她会拥有幸福的生活。可是人生没有如果,她的虚伪、她的贪念、她的狂妄,一步步将自己推向了深渊,最终走向了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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