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膳食用食品是指为满足特殊的身体或生理状况和(或)满足疾病、紊乱等状态下的特殊膳食需求,专门加工或配方的食品。这类食品的营养素和(或)其他营养成分的含量与可类比的普通食品有显著不同。
一、进口特殊膳食清关单证资料
1、原产地证2、卫生证3、成分检测报告4、中文标签5、进出口权6、报关报检委托书7、箱单、发票、合同、提单等二、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类别主要包括1、婴幼儿配方食品:1)婴儿配方食品;2)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3)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2、婴幼儿辅助食品: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2)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4、除上述类别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辅食营养补充品、运动营养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应国家标准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三、进口特殊膳食标签标示要求1.不应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2、应符合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相应产品标准中标签、说明书的有关规定。3、不应对0-6月龄婴儿配方食品中的必需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和功能声称。4、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