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审理平均用时逐年缩短,去年办理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件平均审理用时64.9天,今年上半年这一用时仅39.8天。
此外,涉外仲裁的保全和执行案件于2024年1月1日起由北京四中院集中管辖后,该院已作出涉外仲裁保全裁定68件,涉及标的额超100亿元,案件平均审查周期仅5天。
一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争议焦点在于仲裁机构未核实案涉进出口公司提供的一家贸易公司送达地址真实性,将不存在的地址作为送达地址进行送达,是否违反法定程序。
四中院经审查认为,虽然仲裁机构向贸易公司进行了邮寄送达和公证送达,但该送达地址并不存在,导致贸易公司未能接收仲裁相关文件、材料,缺席仲裁庭审理,未能保障当事人出庭陈述等权利。法院认为仲裁机构送达违反法定程序,遂通知其重新仲裁。
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介绍,目前该院已建立涉外仲裁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衔接机制,实现了涉外仲裁司法审查的集中管辖。在具体案件的审查中,该院坚持对标国际通行规则,严格遵守国际条约义务,促进涉外涉港澳台仲裁裁决在国(区)际间相互承认和执行,并构建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与诉仲调衔接机制,提升了仲裁司法审查质效。
此外,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在北京设立后,北京四中院作为全国唯一一家体育仲裁裁决司法审查法院,积极参与体育仲裁相关规则的制定讨论,前瞻性开展体育仲裁司法审查研究,为我国依法化解体育领域纠纷及体育仲裁发展提供司法支持。
目前,该院已先后在北京国际仲裁中心、丰台法务区成立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普法驿站”,为中外商事主体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该院还通过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对第三方资助机构支持仲裁、香港仲裁裁决在内地的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籍属判断标准等国内和涉外商事仲裁热点问题给出了裁判示范指引,助力北京建设一流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