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戌源的刑期是无期,可能比之前想象的要稍重一些。另外这个宣判时间非要赶到跟今晚的世预赛是同一天,几个意思?
因陈戌源在足协期间的实际涉案金额为3000余万元,如果这个金额就会无期,那么后天李铁的宣判很可能将是……讲心里话,假如陈戌源无期,李铁却……,那我心里应该不会很舒服。
但这事情还没有落地,就先放一放吧。
陈戌源等人今天的宣判,只是近2年多来中国足球“第三波反腐”的一个环节、甚至是最不重要的一个环节而已——我们当然要相信法律的公正。
而现在我个人觉得,起码要追究的有两方面的问题——
1.参与行贿陈戌源的俱乐部据说有9家,这里面除了类似华夏、武汉、深圳等之前已经有过明确证据被曝光的俱乐部,还有哪些具体的俱乐部和人员涉案?各自的金额是多少?是不是应该继续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这个问题我估计一般正常人都会问,但到底会不会给公开的答案就不好说了——至于如果公开环境下没有答案,个人渠道会不会有人公布答案呢?我不太确定。
我说句大实话,假如陈戌源真的把这些赃款“全部”退回、而行贿俱乐部能拿回这笔钱,是不是至少在客观上“挽救”一些财政方面困难的俱乐部呢?对这些俱乐部“能救则救”是不是也算对中国足球的一种挽救呢?
2.在总涉案金额不算很大、但实际受贿次数却高达200多次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属于中国足协内部的一种“日常工作方式”和“常态化的规则”呢?
那么是应该阻断陈戌源个人在这个规则之下的继续贪污行为、还是应该阻断这种“规则”?哪个更重要?
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我们有啥相应的行动没?
这俩问题如果随着陈戌源的被宣判而不了了之,那么我可以认为,我们的公众和舆论跟100多年前看完了夏瑜的行刑后一哄而散的那拨人没啥区别。
怕就是怕这一点,最怕的就是这一点。
另外一件糟糕的事儿,就是这次宣判又赶在世预赛当天了,这种“央一央五并台”的情况已经不是头一次了——这种“不期而至”的小巧合,对中国足球来说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而起为啥总是足球呢?我真就服了。
国足球员们的心理素质到底有多好?是不是还需要这种级别的“磨练”?这能是“磨练”嘛?拿世预赛这种比赛来“磨练”?
怕什么来什么。
有时候你说这么多组织、这么多日程、这么多细小琐碎的单独线程,很难想象大家会如此统一步调地“合理”安排日程到这个精确程度。可这么精确的互相命中,你又很难不信这中间没有人故意而为。
要是关于足球的正经事儿,大家也能这么走心、这么精确,那该有多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