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真的是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呢.
浙江诸暨的徐先生,丢了一块价值33万的手表,结果捡到的人,竟然把表给卖掉了,最后还得让他花15万才能把表买回来。
你说这合不合理?
听起来像是新闻里的那种“暖心故事”,但稍微一想,这其中的猫腻,真的不少。
徐先生在足浴店不小心把手表弄丢了,报了警之后,警察找到了捡到手表的王某。
王某确实说他捡到了那只表,可是他既没马上报警,也没主动去找失主,而是直接把手表给卖了,卖了12.5万这么高的价钱。
接着民警开始调查,最后把手表的买家给锁定了。
结果呢徐先生竟然得花15.3万从上海的这个买家手里把自己的手表再买回来。
这里有几个问题。
第一王某把捡来的表卖了,这已经涉嫌侵占了别人的财物。
法律明确规定,捡到物品应该归还给失主,没按规定返还,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按理说王某应该退还表并赔偿损失。
但事情没这么简单,徐先生为了拿回表,不得不额外付出2.8万。
更让人不解的是,警方居然没有直接介入,要求王某归还表,而是只能通过协商,帮徐先生追回手表。
这种情况,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对。
王某不仅没受到任何刑事处罚,竟然还顺利地把表卖掉,赚了一笔。
徐先生虽然最终拿回了手表,但是他的钱却打了水漂。
这样的事,谁能忍?
再说说徐先生,他大概也不想在这件事上折腾太多,直接花钱买回了表。
大家看到这事儿可能会觉得他“有钱任性”,可谁愿意为了一块丢失的手表再花这么多冤枉钱呢?
这不代表每个人都有徐先生那样的财力和耐性。
要是换作普通人,可能就没那么幸运了。
这也折射出一个问题——当财物被侵占时,失主的维权成本太高了。
事情弄得这么复杂,最后只能靠失主自己去花钱“买回”自己的东西。
那我们想问,难道就没有更好的办法来保护失主的权益吗?
是不是该让这些不负责任的人付出更大的代价,而不是让失主继续忍受这些不公平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