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机变“吸血机”?7年默默"吃"掉4000元流量费
3月20日,据触电新闻报道,中山的吴先生注意到他父母使用的一部不具备摄像头和上网功能的老人机,每月的资费异常偏高。
为查明原因,吴先生前往电信营业厅打印了详细的消费记录,发现其中包含了一项名为“畅享流量包”的额外收费项目,每月费用为50元。这项收费已经持续了大约79个月,总计金额超过了4000元。
然而,吴先生明确表示自己从未订购过这项根本用不到的流量服务。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吴先生多次尝试与中山电信沟通此问题,希望能够获取到开通这项服务的具体记录和方式,但中山电信方面一直未能提供相关的信息。
在多次沟通并在中山市消协的协调下,电信公司同意退回网络资费,但前提条件是,只能退回三年的流量包费用。吴先生则认为应该退还所有,因为这笔费用不应该由他来承担。
有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的内容需要双方充分知情并同意,如果通过隐藏条款、模糊话术等误导消费者签订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同时,在此类持续侵权行为中,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的计算,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