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消防安全提示
元宵节即将来临,各类促销、节庆活动增多,客流、物流密集,各类风险较大。吕梁消防发布安全提示,提醒社会单位和广大群众加强防范,确保节日安全。
一、社会单位要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前组织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落实节日期间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二、“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组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主动拆除在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主动消除火灾风险隐患。
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营业场所要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设有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的单位要严格值班值守,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防火检查、巡查。
四、居民家庭要及时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不私拉乱接电线,电动自行车(电池)不要进楼入室。
五、电热毯不宜长时间通电,不要反复折叠;电暖器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不要在电暖器上直接烘烤衣物。人离开时要随手关闭电热器具的电源。
六、举办民俗、节庆、演出等活动时,主办方要确保场地安全、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全力确保消防安全。参与的群众要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位置,切勿乱扔烟头。
七、自驾出行时要检查车辆油路、电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留意安全出口、灭火器材、安全锤位置,遇到火灾时迅速安全有序逃生。
八、家中发现火灾时要及时拨打119报警,成人可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参与初起火灾扑救,不能灭火时迅速离开现场,离开后不要再返回火灾现场。
九、谨慎燃放烟花爆竹,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不在禁放区域燃放。禁止燃放孔明灯。
十、做到安全用气。一是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二是使用带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三是保持通风排烟顺畅;四是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五是不得使用非专用燃气连接管;六是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来源:吕梁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