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否认《烈火英雄》抄袭证据证明很重要

公证维权 2019-11-14 17:17:15

自《哪吒之魔童降世》和《少年的你》之后,又一部备受关注的国产影片陷入了“抄袭”的泥潭。是滴,今天小编就是要谈谈这个多部影视剧作品都曾卷入的旋涡——抄袭之争,曾拿下超过16亿票房暑期档热卖的电影《烈火英雄》,最近就因这个原因惹上了官司。

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涉嫌抄袭?

早在8日,李某某因认为电影《烈火英雄》在人物设置、人物关系、主要情节设置等方面的表达大量抄袭、剽窃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火烈鸟》,以侵权为由将包含电影出品发行方华夏、阿里巴巴、万达在内的8家公司诉至法院。

据悉,李某某要求判令8家公司立即停止出版发行电影《烈火英雄》,在全国性媒体或法院认可的书面声明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300万元 。

10日,北京海淀法院布案件播报,并已受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抄袭实锤or恶意抹黑?

官方回应!

11日,电影《烈火英雄》出品方博纳影业集团就“烈火英雄因涉抄袭被起诉”一事发表声明,称影片剧本改编自鲍尔吉·原野2013年出版的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2016年12月合法获得改编与摄制权授权,公司及相关出品方拥有该作品全部版权。

“自证”

除了官方声明之外,电影导演陈国辉还在媒体采访中表示了对指控不理解,并向有关记者展示了最初剧本的截图作为理据。

陈国辉还提到,剧本第一稿出来的时间都是有证明的,早在2017年就完成了大部分创作,在2018年春节之前就已经敲定了剧本大纲,而对方在这以后才开始连载,也是在今年7月份正式出版了小说,时间点完全对不上。(新京报)

“因为对于一个做创作的人来说,这个指控是非常严重的,我一直是非常尊重原创,也尊重创作的权利的,我自己都是一个忠于创作的人,没有可能去抄别人的,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这么做,至于如何处理,就看公司回应吧。”

青菜萝卜各执一词,虽然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但由于影片是以2010年7月16日发生的大连新港油罐区火灾为故事原型改编而成,舆论风波仍处于势头之上。

A:基本还原了大连716火灾事件,连很多台词都是原型人物说的......简直登月碰瓷?

B:只要红,就有是是非非。

C: 支持维权!!!!

D:不要再来抄袭,支持国产好电影,鉴定完毕。

是滴,无论是国产作品还是其它热门影视剧,都难以避免各种风波争议的相伴相随,创作者、行业应该皆应重视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勿让这场挥之不去的“抄袭”之争不断蔓延。

同时,作品的在创作、发表的过程中也要进行有效保护,及时发现并随时自助固化侵权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时因证据不足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为防止对方随意删除、修改或者变更,丢失重要证据时,证据可进行保全公证;尽量搜集其他辅助证据,以便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加强证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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