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1月,中央军委发布了《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截止到1952年底,中国人民解放军1-70军的番号除了56、57、59么有授予外,加上西北军区独立第1、2、3军,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有过70个军的番号。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精简整编
1950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国防军陆军部队军暂行编制表》,规定:“国防军以军为指挥单位,实行“三三制”编制”。到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时,共有35个军的番号被撤销:第2、3、4、5、6、7、9、10、11、17、18、19、25、29、30、32、33、34、35、36、37、44、45、48、49、51、52、53、61、62以及西北军区独立第1、2、3。同时也撤销了兵团番号,撤销番号的部队一些直接改为军区,一些则转隶为海军、空军及公安部队,另一些则集体转业为到地方为建设兵团。此时,中国人民解放军拥有39个军的番号,分别为:防空军第1军;空军第2、3、4、5军;志愿军第1、16、21、23、24、46、54军;陆军第12、13、14、15、20、22、26、27、28、31、38、39、40、41、42、43、47、50、55、60、63、64、65、66、67、68、69军。全军总人数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550万人减少为333万人。
1958年,南京军区第22军与守备第14旅组建舟嵊要塞区,第22军的番号随即撤销。同年,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16、21、23、54军分三批从朝鲜撤回国内。1961年武汉军区陆军第15军改编为空降兵第15军。同年,陆军第43军番号撤销,所属部队转隶海南军区,此时,我军的陆军番号为31个。
动荡时期的编制体制调整
20世纪60年代,中苏关系恶化,新中国的国家安全形势严峻。在这种背景下,党中央提出了“早打、大打、打核战争”的指导思想。在这一战略思想指导下,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方面积极加强北方的防御力量,另一方面调整军区部队并将公安军纳入陆军的战斗序列。1968年重建陆军第43军和第17军、组建第11军、第19军、第29军三个军的军部,次年,北京军区所属的陆军第38军改编为摩托化军,该军是我军第一个摩托化军。截止到196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达到了631万,陆军番号36个。1971年,陆军第27军改编为摩托化军。1973年,武汉军区第17军番号撤销。
改革开放后的精简整编
1980年,中央军委通过了《中央军委关于军队精简整编的方案》,明确提出精简机关、压缩非战斗人员和保障部队,给部队“消肿”。1985年,中央军委通过了《军队体制改革、精简编制方案》,作出了裁军100万的决定。在这次裁军中,11大军区合并为7大军区,31个军级单位被撤销。现有陆军的35个军中,第11、19、29、43、46、50、55、60、66、68、69共11个军的番号被撤销,剩下的24个军统一整编为集团军。经过此次改革,陆军淘汰了骡马,实现了摩托化和半机械化,到1990年时,全军总人数319.9万人。
世纪之交的编制调整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我国将裁减军队50万。同年,陆军第28、64、67三个集团军的番号被撤销,全军集团军数量减少为21个。2003年,为了加快信息化建设,中央军委决定裁军20万。陆军第23、24、63三个集团军的番号被撤销。此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数量下降为230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的番号数量为18个,分别为1、12、13、14、16、20、21、26、27、31、38、39、40、41、42、47、54、65。
随着新一轮的军改,根据“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原则,原来的7大军区改为东西南北中5大战区,原先的陆军18个集团军重组为目前的13个集团军,陆军部队进行了合成化改革,主体结构实行“军—旅—营”三级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