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化烃球罐是否需要设置就地液位计,现行标准规范的大致要求如下:
液化烃球罐需要设置就地指示仪表,可以采用就地液位计实现,也可以采用远传仪表的就地液位指示功能实现。
就地液位计可以采用磁翻板液位计。就地液位计不宜采用玻璃板液位计。
标准和文件有明确规定的,以其规定为准。参考标准和文件举例如下:
SH 3136-2003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
1 范围
1.1 为规范液化烃球形储罐及其附件的安全设计,提高液化烃球形储罐的安全性,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装置及储运设施中液化烃球形储罐及其附件的安全设计。
5 仪表
5.3 液位
5.3.1 液化烃球形储罐应设就地和远传的液位计,但不宜选用玻璃板液位计。所采用的液位计应安全、可靠,并尽可能减少在液化烃球形储罐上的开孔数量。
关注点:
应设就地液位计,明确了不宜选用玻璃板液位计。
没有说明是否可以采用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远传液位计代替就地液位计。
SH/T 3136-20XX(征求意见稿,工信部公示版), 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满足就地指示的要求。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的举例,雷达或伺服液位计的罐旁指示仪。
SH/T 3136—20XX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工信部公示版)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液化烃球形储罐及与之直接相连的阀门、仪表、安全附件及措施等的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液化烃球形储罐及相关附件的设计。
5 仪表
5.3 液位测量
5.3.1 液化烃球形储罐应至少设置两套远传连续测量液位计,宜采用不同测量原理的液位计,其中至少一套应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
关注点:
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满足就地指示的要求。
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的举例,雷达或伺服液位计的罐旁指示仪。
AQ 3059-2023 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化工企业厂区内液化烃储罐区总体要求、规划布局与总图布置、设计、关键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质量管理、试车投用、运行管理、检维修管理、应急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化工企业(包括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等)厂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液化烃储罐区及在役液化烃储罐区的安全管理。
本文件不适用于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天然气液化工厂、地下水封石洞液化烃储存区、油气田及净化处理厂液化烃储罐区、煤层气制LNG储罐区、港口液化烃储罐区,以及城镇燃气供应站、LPG/LNG 加气站等液化烃储存区的安全管理。
6.6 自动控制
6.6.2 新建液化烃压力式储罐液位仪表应按2套连续测量液位仪表和1个高高液位开关,或3套连续测量液位仪表进行设置。液化烃压力式储罐应设置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低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料紧急切断阀。
关注点:
没有提及就地液位计和就地指示。
《中国石化液化烃球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4.4 仪表自控
4.4.3液化烃球罐应设就地和远传液位计。就地液位计可采用磁翻板液位计、钢带液位计、雷达或伺服液位计的罐旁指示仪。当就地液位计采用雷达或伺服罐旁指示仪时,球罐还应设一种不同类别的液位远传仪表。
关注点:
明确了,就地液位计可采用磁翻板液位计、钢带液位计、雷达或伺服液位计的罐旁指示仪。
苏应急〔2019〕53 号《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基本要求》
一、重大隐患诊断
(一)原料、产品储罐以及装置储罐自动控制
1.容积大于等于100m3 的可燃液体储罐、有毒液体储罐、低温储罐及压力罐均应设置液位连续测量远传仪表元件和就地液位指示,并设高液位报警,浮顶储罐和有抽出泵的储罐同时设低液位报警;易燃有毒介质压力罐设高高液位或高高压力联锁停止进料。设计方案或HAZOP 分析报告提出需要设置低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泵、切断出料阀的,应满足其要求。
关注点:
明确了压力罐应设置就地液位指示。
没有说明是否可以采用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远传液位计实现就地液位指示。
从标准用词来看,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满足就地液位指示。
SH/T 3007-2014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储罐的选用和常压、低压、压力储罐区的设计原则及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业的液体物料(包括原料、中间原料、成品及辅助生产物料)储运系统储罐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不适用于液化烃和液氨的低温常压储罐区、液化天然气储罐区设计。
6 压力储罐区
6.3 储罐仪表选用和安装
6.3.2 压力储罐液位测量应设一套远传仪表和一套就地指示仪表,就地指示仪表不应选用玻璃板液位计。
关注点:
明确了压力罐应设置就地液位指示。
没有说明是否可以采用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远传液位计实现就地液位指示。
从标准用词来看,具有就地液位指示功能满足就地液位指示。
本文内容来源仪控加油站,责任编辑:胡静,审核人:李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