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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慧心引力佳
编辑/慧心引力佳
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每天都能接触到很多的信息,这些信息来自于全球各地,通过新闻,我们一直能听到“强奸”这个词。
如今在法制社会,这样的事情也是屡见不鲜,本以为在古代也会发生更多这样的事情,但是大家有没有发现,除了一些架空的古代剧,像一些历史剧上面却很少听说这样的事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古代的政策比现在的好?还是古代人没有这方面的欲望。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人言可畏这个词到现在还是无法摆脱,在古代也是如此,在古代封建的思想中,女性的思想被牢牢的禁锢住,“贞洁”这样的词就像是一座大山压得她们喘不过气。
一本一本的《烈女传》、《女德》等书籍,都在提醒着她们要守节,所以如果一个女人失节,哪怕是被强迫的也不会报官。
因为报官就表示将这件事情公布于众,就算是对方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女子之后的生活也会活在别人的唾弃之中,所以历史上记载的强奸案就少之又少。
深受这样思想的熏陶下,哪怕丈夫死后改嫁也让一些贞洁烈女无法接受,因为改嫁的人很多人都会将她们归为“淫妇”的行列。
比如说三国时期魏国的夏侯令有一个女儿,嫁给了曹爽的堂弟曹文叔,但是因为曹文叔死的太早了,再加上她们也没有孩子,夏侯令心疼女儿,将她带回去,想要帮他改嫁。
听到这样的事情之后,她的女儿就躲起来,将自己的两只耳朵割下,以表抗议,得知父母还没有死心,于是又悄悄地将自己鼻子割下。
回看历史,像夏侯令女儿一样,在丈夫死后,为守节自残、毁容的人比比皆是,可以看出在古代,贞洁对于一个比生命还重要,强奸这样的丑闻,就算发生也会忍下来。
不合理的定罪除了贞洁的束缚之外,还有就是官府定罪的不合理,要是没有被发现,很多女性都会将这样的事情瞒下来。
我们如今法律规定的是,只要违背女性意愿的,就算是合法夫妻也都算是强奸,而对于强奸的判定十分的困难。
就拿清朝的法律来说,只有女性因为性暴力死亡,或者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伤害时,才能够被判定为强奸。
如果是被人胁迫,甚至是刀架在脖子上,只要身上没有非常重的伤,则是被判定为“通奸”,而清朝通奸的男女,都要当着众人的面裸露接受挨板子的刑罚。
因为强奸报官的,不但要遭受人的白眼,并且多半是九死一生,所以很多人宁愿忍下来,又或者是自杀明志。
令人闻风丧胆的处罚古代很早就对于通奸有相应的刑法,但是对于强奸还没有明确的刑法,大多数都是以通奸罪处置的,在秦汉魏晋时期,对于通奸罪可以说完全不可容忍。
秦朝时期,如果丈夫被发现通奸,那么这个人就任凭处置,就算是将其杀掉都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北魏规定“男女不以礼交,皆死”,如果不相交与官府,家人也可以处以私刑处死。
但是之后对于通奸的惩罚就越来越轻,一直到隋代,刑法又开始重了起来,强奸罪等都被归于“十恶”之中,我们所说的十恶不赦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
强奸这个词最早是出现在了唐律当中,虽然唐朝是出了名的开放,但是对于性犯罪的事情也是极其不可容忍。
对于不同身份犯罪的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轻则杖责一百,大多是流放千里之外的苦寒之地,最重的则是判以绞刑,也就是死刑。
之后大多数都是以上这些律法的翻版,大同小异,要是犯强奸罪几乎都是杖责、流放、死刑,就算不死也是半残。
如果只是单纯的想要释放一下自己的欲望,古代也是有地方可以享受的,那就是我们在影视剧中常见的青楼。
青楼在古代像是酒店一样,都是合法的,只要花钱就能够享受,既然钱能够解决,为何一定要拿自己的性命作为赌注来贪恋这一时之快。
举报有奖刑法虽重,但是就像我们现在一样,虽然知道会受到惩罚,但是知法犯法的还是有很多,古代到底是如何处理的?
其实古代也是有举报机制的,并且还有非常丰厚的奖励,在汉朝,抓到奸污罪的罪犯是可以获得十两金子的。
一个普通人的月钱可能才几两而已,十两金子这样无异于一夜暴富,所以很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都会举报,而且也根本不害怕被对方报复,因为犯罪的人交与官府多半都没有能力对自己报复了。
但是在宋朝的时候,打破了这一规定,因为很多人都不想这样的丑事流出,奈何被人举报,所以宋朝时期施行的就是“奸从夫捕”,通俗讲就是只要丈夫能够容忍自己头上有顶帽子,朝廷自然是不会插手的。
这个规定被沿用至元朝,但是在大德七年的时候,有一个官员无意之间发现了民间出现了非常严重的问题。
有男子利用法律的漏洞,出卖自己的妻子谋财,而这样的事情在民间十分的流行,每个地方城市都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似乎成了民间的一种潮流。
女子成亲之后不是过上幸福的生活,而是像被买进青楼一样,成为娼妓,这个官员看在眼里,却无法制止这样的事情,因为只要丈夫不报关,他们无权干涉人家的私事。
好在这个官员并没有袖手旁观,他把这样的所见所闻上报朝廷,他的建议也被朝廷采纳了,于是废除了“奸从夫捕”的规定,周围邻居也可以对于这样的罪恶进行举报。
可能是经过长时间的迫害,激发了群众的举报精神,捉奸送官这样的事情一下子多了好多,很久之后才慢慢平息。
官员罪加一等从宋朝的“奸从夫捕”能够看出,宋朝对于通奸这样的事情也是比较宽容的,但是对于官员的这种行为,却更加的严厉。
因为身为官员是人民的表率,一旦被人发现官员与人通奸,不但会受到惩罚,并且官位也保不住了,就算再高的官职也不能幸免于难。
宋神宗年间,登闻检院法官王珫父子两人与大理寺法官妻子王氏通奸,这样的丑事发生在朝廷之中,影响肯定不好,皇帝也是明里暗里表示从轻处理。
但是官员们却不干了,最后在抗议之下,王珫父子被送到大理寺处理,并且被罢官,但是在调查的过程中,竟然发现宰相的儿子也参与其中。
哪怕是这个人位高权重,但还是被正义的官员依法处理,就算到现在,政府官员有这样的情况也都会被严惩。
参考资料衡阳晚报 【2013年5月18日】 《中国古代如何惩处强奸罪》
人民网 【2012年5月29日】 《古代为何鲜有强奸罪:受害妇女若告官九死一生》
政事儿 【2015年1月12日】 《揭秘 | 在中国古代,官员“通奸”当如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