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有看到因贪污罪被执行死刑的了,真是大快人心!经最高法复核,最高法向执行法院下达命令于今日对李建平执行死刑,在执行死刑前,充分保障了权力让其会见了家属。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确认,李建平非法占有国有公司资金14.37亿余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77亿余元,挪用公款10.55亿元,其中4.04亿余元案发前尚未归还。
要知道他可是一个小官,区级干部竟然可以贪污30亿,这真的是太惊人了!特别是侵吞国有公司将近15亿,可以说对他的监管完全失效,其中还有一条说他包容纵容黑恶势力成员。
还有4亿多元没有追回来,也不知道这4亿多元能不能追得回来,呼和浩特虽然是省会城市,省会城市的开发区能捞这么多钱吗?这个数字还是太惊人了30个亿呀!
坚决支持和拥护国家对腐败的惩治力度,毕竟查处贪官的资产全部上缴国库,这部分钱有足够用于一个地方相当长时间的民生领域了。
30亿元很多地方几年的财政收入都没有这么多,如果按照农村营养餐每次补贴三元一次的话,这一部分钱足够一位小学生吃10亿次营养餐。各位是怎么看的?欢迎评论区留言。